新闻资讯

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6-16 09:20:54   来源:   浏览:296 评论(0

附件1:


柳州市落实稳住经济财政金融政策工作方案


一、落实财政政策方面的措施

(一)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1.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2022年4月1日—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落实今年出台的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预计达50亿元。

2.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实行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自2022年1月1日起,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力度,将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3.全面落实自治区税费优惠政策。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顶格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称“六税两费”)。

2022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对全市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按最高幅度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扣减相关税费。

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按最高幅度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相关税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二)统筹整合资金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在2022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10%,节约资金统筹用于“三保”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专户、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及其他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工业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实施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下达资金,紧盯重大项目实施,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结合增值税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统筹做好资金调度,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并进一步争取额度

提高2022年度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效率,加快2022年上半年已经获得专项债券额度56.03亿元的下达拨付,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督促各项目业主争取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成,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依法合规开展配套融资,充分解决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争取自治区在后续批次政府专项债发行时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债券额度的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

(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全力提升市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惠及面和精准度,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年内全市融资担保余额高于70亿元。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平均融资担保费率稳定降至1%以下。支持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做好中小微企业海外信用风险政府保障支持工作,力争年内完成70家投保任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柳州银保监分局〕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阶段性由30%以上提高到40%以上。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由10%提高到20%,并免收履约保证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

(六)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2022年1—12月,全市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由0.9%降至0.5%;2022年度内允许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亏损的困难企业分期清缴历年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欠费,对按计划分期清欠且按时缴纳当年保费的困难企业,免收滞纳金,其单位职工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企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具体办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另文通知。〔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七)加大稳岗位促就业支持力度

1.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2.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3.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为不少于2000名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统筹全市1000个事业单位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奖补;对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大型企业给予岗位补贴。开展“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对回柳的柳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对一”就业帮扶,确保就业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贯彻落实金融政策的措施

(八)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1.推动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创业青年、农户经营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2022年内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2.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3.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杜绝一刀切式抽贷、压贷、断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款,变相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金融办),柳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1.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首贷续贷中心作用,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提升融资便利性,促成2022年完成绿色贷款投放300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150亿元、新发放供应链贷款300亿元。

2.推动金融机构切实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实现普惠小微贷款可持续增长。运用更多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涉农经营主体的贷款,力争2022年办理再贷款再贴现金额200亿元以上。〔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1.整合各类财政资金4.68亿元,用好“桂惠贷”政策,向民营和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放更多低利率贷款,力争全年投放“桂惠贷”390亿元,保持贷款利率低于全区“桂惠贷”利率平均水平。

2.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让利企业,合理确定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保持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3.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民营、小微、涉农贷款利率在5.5%左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十一)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推动市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加强与企业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支持柳州市政府出资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参与设立各类产业发展子基金,争取2022年投向工业企业不少于10亿元。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三农”、双创金融债券,重点推动非金融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资产支持票据及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落实区市县三级企业上市奖补政策,企业上市分阶段奖励400至600万元不等、新三板挂牌企业分阶段奖励100万元等奖补措施。〔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十二)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事项的支持力度

1.深入推进政银合作,与各银行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鼓励政策性银行、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其他非法人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支持柳州,保持市属国有企业重大项目融资存量不减,稳中有升,2022年推动柳州新增各类资金投放500亿元以上。

2.推动成立180亿元工业振兴基金,支持柳州发展。

3.大力推进“险资入柳”,推进险资落地,鼓励保险公司发挥长周期投资优势,拓展险资运用渠道,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