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柳州分行— —农业小企业贷款
产品定义:
主要用于解决小微企业从事符合农发行业务范围的研发、生产、加工、流通、服务、运营维护等经营活动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新建、扩建、改造、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合理资金需求。
服务对象:
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且在农发行单户授信总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涉农企业法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符合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金额: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按银保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营运效率、自有资金等因素确定。对于产品生产具有季节性特征或根据订单生产的,应充分考虑到上述因素的影响。
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根据项目总投资、资本金比例、项目经营期现金流等因素合理确定。
贷款利率:
按人民银行及农发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照同业适度优惠。
贷款期限: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宽限期不得超过建设期。
贷款条件:
(一)主营业务突出且涉农,财务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
(二)信用状况良好,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近五年无重大或恶意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恶性刑事案件或对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民事案件。
(三)或有负债。对外担保金额(含借款人以自身资产为第三方提供抵质押担保)不超过借款人所有者权益,不存在互保关系,不存在民间高息融资行为。
咨询联系电话:0772-280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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