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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明确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建立快速处理机制 保障诉求及时受理

2019-10-29 15:36:18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罗秋振   浏览:468 评论(0

日报消息(记者罗秋振)“受理投诉不仅规定了时间,而且还规定了要定期回访,还严肃问责,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下真功夫令人信服。”近日,市投资促进局召开《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会,30多家商协会代表参会表示,我市营造开放包容、重信守诺、亲商安商、务实高效全方位服务市场主体的良好营商环境,使得他们更加放心地在柳州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做柳州市经济发展的见证者和亲历者。

根据解读,《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实施方案》,是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建立“统一受理、按责承办、强化监督、限时办结”的举报投诉平台而制定的。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受理条件、受理范围和不受理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在柳州市投资促进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柳州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受理具体投诉举报事项。

在受理范围中,详细规定了7个内容:一是“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不依法依规履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二是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三是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让企业重复跑、多头跑的;四是投资者在开办企业和项目报建审批、落地实施、投产运营等过程中,认为被投诉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五是不履行服务承诺、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的;六是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投资者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七是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

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全市各部门、单位凡是受投诉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回复、作出处理意见,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保障市场主体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受理。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性质恶劣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不力、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通过重点整治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承诺兑现、政策落实等反映强烈的问题,力争把柳州市建设成“门槛低于周边、服务高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文章关键词: 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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