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7 08:15:07 北京商报 作者: 陶凤 彭慧
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区域各城市提出空气质量改善具体目标,包括PM2.5浓度同比下降比例和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天数。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秋冬季北京空气质量改善并未设定具体值。方案对北京PM2.5浓度同比下降比例目标要求为0,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目标要求为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此前表示,确定2019-2020年秋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有三方面的考虑:考虑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值,浓度值高的目标相应高;考虑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降幅小的目标相应高;对去年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进行豁免,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对秋冬季PM2.5浓度较低的城市,要求其巩固成果。
生态环境部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秋冬季北京地区PM2.5平均浓度在“2+26”城市中最低,改善幅度也完成了攻坚方案目标。
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为此,方案提出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几方面主要任务。
具体来看,各地要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各地要按照本地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细化分解2019年度任务,明确与淘汰产能对应的主要设备,确保按时完成,取得阶段性进展。
例如,2019年12月底前,天津市关停荣程钢铁588立方米高炉1台;河北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山西省压减钢铁产能175万吨,关停淘汰焦炭产能1000万吨;山东省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河北省加快压减10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
针对秋冬季取暖,要优先保证取暖过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各地应根据签订的采暖期供气合同气量以及实际供气供电能力等,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合同签订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不新增“煤改气”户数。
根据各地上报情况,2019年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其中,天津市36.3万户、河北省203.2万户、山西省39.7万户、山东省114.3万户、河南省130.7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