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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攻读研究生取得学位工作满3年可获奖励 硕士生5000元 博士生10000元

2019-10-12 10:40:53   来源:柳州晚报   作者:冼冰   浏览:141 评论(0

晚报讯 人才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动力,我市一直十分重视人才引进,记者10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对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和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的单位,以及我市在职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的人员进行奖励,最高可奖励1万元。

据悉,我市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3个贫困县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市外引进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至今仍在单位工作的(合同期至2019年12月31日,下同),由市政府分别按本科生6000元/人、硕士生10000元/人的标准奖励各县,各县再按不低于奖励金额50%的比例奖励被引进者本人(进入县级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除外)。

市属中小企业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从市外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以获得学位证书为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我市急需的优秀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至今仍在单位工作的,可按本科生、中级职称者1000元/人,硕士生3000元/人的标准奖励用人单位。

同时,我市鼓励人才继续深造,对我市各单位在职人员在职期间自费攻读研究生,于2016年取得学位后在柳州市工作满3年的,分别按硕士生5000元/人、博士生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已经享受市财政及用人单位补贴的除外)。

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申报表格,将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柳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审核,申请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28日。


文章关键词: 研究生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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