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10:43:49 光伏們
为赶在2019年底前并网,8月下旬开始部分竞价、平价光伏电站项目已陆续开工。在光伏电站场区工作进行的如火如荼时,南方电网辖区内的光伏电站业主却因电网接入工程犯了愁。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要求,列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申报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这意味着列入2019年竞价补贴规模的光伏电站最晚需要于12月31日完成并网,否则将面临补贴降低甚至取消补贴资格的惩罚。
而根据国家能源局2018年4月份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4号)》(以下简称“34号文”),要求“电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接网工程。各类接入输电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接网及输配电工程,全部由所在地电网企业投资建设,保障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 ”。由此,南方电网明确,必须由电网公司来投资建设光伏电站接线工程,不允许发电企业自建,但其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无法确保在年底前建成接网工程。
34号文的初衷意在降低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的投资成本,但问题在于,对于电网公司来说,一个项目从立项到建成的周期较长,无法满足竞价项目2019年底前并网的要求。
据知情人透露,接线工程的施工可能仅需要2-3个月,但对于电网公司来说,投建一项接线工程共包括可研、立项、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招标、设备采购招标七个环节,每个环节需要单独进行报批、招标与评审,并且第一个环节完成后才能开始第二个环节的报批,仅流程完成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
“很明显光伏投资企业等不了那么久,目前大部分项目的土地流转、手续办理都已启动,前期已投入大量资金,不可能冒着补贴降低或者被取消资格的风险等电网公司走流程慢慢建出线。除非电网公司特事特办,改革优化缩短流程,通过EPC总包招标确定或直接委托当地三产电力公司尽快开工。但即便这样,从目前时间计算,也难以确保保障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这个风险太大了。”上述人士补充道。
据了解到,南方电网辖区内,除广西以外,其他地区必须要由电网投建接线工程,这些区域内的光伏投资企业目前面临同样的困境。“南网公司不允许企业自建接网工程,他们认为如果允许企业自建,没有有效的降低发电企业成本,就违反了政策规定。但34号文的目标还有一条,即‘保障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目前光伏投资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保证如期并网获得补贴,保证项目收益率。如果不能按时并网,无法保证项目收益率,即便节省接线工程的建设成本,也是本末倒置”,投资企业负责人无奈道。
对此,上述负责人咨询了行业律师,律师认为,“针对类似情况,如果光伏场区完工,具备并网条件了,但是因为电网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并网,电网也是没有做到‘保障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从法律角度看,34号文并没有禁止发电企业自建线路,法无禁止则可为,如果电网公司在发电企业主动申请的情况下同意发电企业自建线路,并不算违反34号文,被问责的可能性不大。”
据了解,南方电网共辖广西、广东、云南、贵州、海南、深圳六个省区。其中入围今年光伏补贴规模的包括广东1.67GW、广西445MW、贵州3.6GW。除了广西之外,粗略估算,广东、贵州约4.8GW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都将面临上述问题而导致无法按时并网。
南方某光伏发电企业建议道,如果不能按时并网,投资企业的损失太大,是否可以参考广西电网公司的案例,如果企业愿意,可允许企业签署承诺函后自建接线工程?目前光伏企业自己都已经将线路建设放在他们自己的总包招标范围内,九月份一确定就可以开工,并且可以确保年底并网。
“34号文的最终目标是保障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如果要切实减轻发电企业负担,则需要优化流程,提高线路建设的效率与市场接轨,或者加快制定电网回购办法和推动回购,以解决新能源发展的实际困难。”上述企业补充道。
事实上,国家能源局下发34号文本意是为了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成本,推动度电成本下降,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但若因该文件,导致近5GW的光伏电站项目因接网工程而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并网,进而给发电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反而弄巧成拙给投资企业以及行业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