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9 08:23:36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近日,山东省曲阜市发布《曲阜市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完成3.09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完成40万平方米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5万平方米城镇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2.12万户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开工2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方案》指出,在资源条件具备的偏远山区,积极推进生物质能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生物质分散式取暖,鼓励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项目。分散式生物质成型燃料取暖项目,济宁市级财政按2500元/户(包含1000元的最高取暖补贴),该市按照不等于同等比例予以配套。
分散式生物质能改造,该市按照采暖期0.3元/斤对用户所用生物质颗粒燃料进行补贴,补贴费用每个采暖期每户最高1000元。
以下为政策原文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曲政办发〔2019〕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曲阜市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曲阜市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济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1)》和《济宁市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就街道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严格落实。以政府为导向,以各村为中心,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各项工作政策和文件精神,把我街道气代煤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街道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2.统筹兼顾、绿色环保。结合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脱贫攻坚和农村房屋节能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充分考虑居民可承受能力,选用生态环保、节能高效、安全可靠、维护简便的供暖技术和设备。
3.因村施策、明确条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明确气代煤改造应具备条件为:非经营性房屋;所在村居已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实现集中居住;有单独且通风良好的厨房;房屋建筑质量稳固,且近期无拆迁计划房屋。
二、目标任务
1.热源侧(用户气代煤改造)方面:计划完成1386户气代煤改造。
2.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方面:计划完成950户农户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
三、改造方式和涉及村庄
我街道本年度清洁取暖改造全部为气代煤改造工程,涉及改造村庄为前苗营村、后苗营村、武家村、东凫村、姜家村,为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街道将组织人员对新增气代煤项目进行摸排,做好居民供暖“确村确户”和公共建筑供暖项目确定工作,对每户实施建档立卡。
四、补贴标准
(一)工程建设补贴
1.气代煤工程项目。对实施气代煤改造的用户,我街道按照济宁市级财政3000元/户(包含最高1000元的冬季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的规定进行补贴,按照不低于同等比例予以配套。
2.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对于实施农村既有建筑基础能效提升项目,按照济宁市级财政750元/户的标准进行奖补。按照不低于同等比例予以配套。
(二)运行补贴
气代煤改造工程,采暖期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第一档价格执行。按采暖期1元/方进行补贴,补贴用气每个采暖期每户最高1000方。由我街道负责核准后统一发放。
五、时间步骤
(一)制定方案。6月5日前完成年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曲阜市清洁取暖推进办公室。
(二)组织招标。6月30日前完成。
(三)施工建设。8月2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的80%,9月20曰前完成年度任务。
(四)竣工验收。10月10日前完成验收及调试工作,达到使用条件。要依法严格按照各类工程规范标准组织竣工验收,改造一批、验收一批,不达标的暂停拨付补贴资金,直至整改全部合格后予以拨付。
六、责任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清洁取暖工程和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一是负责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村镇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招标和实施。二是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按计划完成改造任务。三是做好工程建设资金和用户补贴资金筹集发放工作。四是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和组织综合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各工程改造村
作为街道清洁取暖改造的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具体工作,以村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精心组织施工队伍按改造标准分类统一实施改造。各村支部书记是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早启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改造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配合街道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施工环境协调等问题。
七、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街道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确保气代煤改造工作有序开展。村级要组建改造工作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改造工作组成员由村委会干部、包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组成,负责本村改造工作的宣传发动、工程监管、督导验收等。
(二)加强宣传。各村要通过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广播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气代煤改造产生的健康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引导和教育村民改变陈规陋习,倡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舆论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积极主动、自主改造的热情。
(三)严格监督。街道气代煤工程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对各村改造施工进度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同时,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一线督查指导改造工作,及时通报改造进展情况及经验做法。对工作开展进度慢、任务完成差的村给与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