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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稿拟10月提请审议

2019-08-07 16:53:46   来源:   浏览:146 评论(0


2019-08-07 08:22:31 北京商报   作者: 陶凤 常蕾  

8月6日,北京市就市区乡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征求《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意见进行部署。按照市委九次全会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约1.5万名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就修订条例到基层听取意见建议,为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时间为一个月。

10月拟提请审议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条例将于今年10月提请审议。

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定于8月,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到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就《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具体来看,以现行市、区两级代表联系组为基础,对本区选举产生的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进行编组,组建三级代表联系组,广泛听取意见。

根据安排,北京等46个重点城市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35年以前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实际上,早在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当前,北京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情况,亟须开展修订工作。

北京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从2012年的648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929万吨,六年间增长了43.4%。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每日填埋垃圾1.09万吨,库容接近饱和。

是否强制分类

由于现行条例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以倡导为主,导致参与率较低,尚未形成主动参与的生活习惯。因此,是否对居民履行分类责任做出强制性规定成为本次听取意见建议的内容之一。

推进垃圾分类仅靠道德约束难以实现,针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垃圾分类的罚则也备受关注。目前,上海、杭州、厦门等地制定的法规均规定了对个人违规投放垃圾的处罚,在日本乱扔垃圾将被处以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或1000万日元罚款。对违法投放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在条例中规定相应罚则成为了讨论的焦点。

罚则之外,信用惩戒也是一种有效的约束手段。本市已制定的城乡规划条例、停车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均使用到了信用惩戒。本次人大代表将对是否需要加强信用惩戒听取市民群众建议意见。

此外,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配套措施不足,市民知晓率和认同度、参与度不高的现象。以上情况亟须通过修订法规加以解决。目前,市政府正在制定《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全流程长效机制。

禁止一次性餐具征求意见

在垃圾减量方面,现行条例规定缺少硬约束,导致全市一次性用品使用量巨大。单位能否使用一次性用品,餐饮企业和外卖服务企业能否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旅馆能否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也被列为此次听取意见的内容之一。

此外,借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他省市垃圾管理立法经验,各区年度生活垃圾排放总量额度是否需要限制,也被列入了本次听取意见建议当中。

2018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500亿件,产生海量快递垃圾,消耗了大量资源。快递业包装标准如何制定?快递企业是否具有绿色包装义务,如使用电子运单、可循环使用的包装物及包装物回收责任等内容也将进入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议的范围内。

在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方面,代表将就明确收运企业的责任,对混装混运行为的处罚力度征求意见。此外,当前市政府推行了“桶换桶”、“桶车对接”,避免混装混运,对“先分后混”等行为加大了检查和处罚力度。


文章关键词: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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