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6 11:18:02 中国汽车报 作者: 石红 吴松泉 郝冠琦 李奕平
新能源汽车在全球范围内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各国政府都在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并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对汽车强国——德国对电动汽车支持政策的研究,可以为我国更好地发展新能源汽车提供借鉴和参考。
电动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德国早期明确了电动汽车发展的战略规划、目标和实施机制,并于近期加大了电动汽车推广力度,采取了包括购车补贴、税收减免、差异化交通管理、充电设施建设、持续优化使用环境等一揽子措施,力图推动电动汽车(主要指纯电动汽车BEV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进入商业化阶段。德国政府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的相关典型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欧盟不断加严车辆CO2减排和尾气排放要求,客观上推动车企发展电动汽车
1.为推动温室气体减排,欧盟发布一系列旨在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低碳经济的战略举措和目标。《2020年气候和能源一揽子计划》、《2030年气候和能源框架》、《2050路线图》分别明确了2020年、2030年、2050年相较于199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为20%、40%、80%。
2.欧盟立法明确汽车分阶段CO2减排目标及尾气排放要求。汽车CO2排放约占欧盟的12%,降低汽车CO2排放是实现气候减碳目标的重要途径。欧盟立法制定乘用车新车平均CO2排放强制性目标,要求2015年降低至130g/km,2021年降至95g/km,2025年比2021年减少15%(即降至80.75g/km),2030年比2021年减少37.5%(即降至59.38g/km);并要求自2015年9月1日起所有新登记的乘用车应满足欧Ⅵ排放法规,自2017年9月1日起,所有新型号的乘用车应进行WLTP(全球轻型汽车测试规程)和RDE(真实路况驾驶排放)测试,取代原有的NEDC(新欧洲驾驶循环)测试,进一步加严油耗和排放要求。
3.CO2和排放法规不断加严,推动车企、各国政府在推进传统燃油车节能减排的同时,加快研发和推广电动汽车。在环保压力下,推广电动汽车是德国交通领域减排CO2及NOx的重要途径。2007年,德国发布《综合能源与气候规划》,确定通过使用电动汽车来减少交通领域碳排放,并明确由经济部、交通部、教育部及环境部来完成这一任务。2017年,德国启动“清洁空气计划(2017~2020年)”,投入10亿欧元用于柴油车加装尾气处理系统及加快各领域汽车电动化。
二、发展目标和政策明确,政产学研合力推进落实
1.明确电动汽车战略地位,确定市场目标及“三步走”发展计划。2009年,德国《国家电动汽车发展规划》明确了电动汽车的国家战略性地位,致力于增强德国在电动汽车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实现能源与环境政策目标。该文件确定了纯电驱动(BEV、PHEV及燃料电池汽车FCEV)的技术路线及政府将支持的科研领域,并提出到2020年和2030年,电动汽车保有量分别达到100万辆和500万辆;到2050年,城市交通领域不再使用化石燃料。为此提出“三步走”计划:市场准备期(2009~2011年)聚焦车队示范;市场快速增长期(2011~2016年)聚焦私人领域推广;市场大规模普及期(2017~2020年)实现100万辆目标。2011年5月,德国发布《电动汽车政府方案》,从研发、示范、教育、标准化、基础设施、税收优惠、交通等方面提出了政府未来详细的行动方案。
2.成立德国国家电动汽车平台(NPE),政产学研合力共同推动电动汽车发展。2010年2月,为更好地促进政府部门间形成合力,德国交通部和经济部牵头成立“电动汽车联合机构(GGEMO)”,而后教育部和环境部也加入其中。该机构专门负责协调政府部门间电动汽车相关工作,支持联邦政府落实《国家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当年5月,作为智库的NPE成立,由来自政界、学术界、产业界、行业组织的150多名专家组成,调查电动汽车的经济、社会、环境潜力,并为政府和企业提出建议。如今,NPE已帮助德国政府确定了不同时期的研发主题,定义了标准化、教育和培训等方面路线图的必要步骤,并定期对国家电动汽车产业和政策进行评估。
三、投入大量资金支持研发,以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发展
1.德国经济部、交通部、教育部、环境部按研究领域分工协作,视项目需求或联合或独立发布研发项目。自2009年以来,德国累计提供研发资金超过22亿欧元,支持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电池及储能、整车技术、智能电网等核心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其研发支持项目总体分为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电动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两类,分别于2006年和2010年开始进行系统性支持。前者在“国家创新计划氢和燃料电池技术”框架下开展,一期(2006~2016年)已对约750个项目拨款7.1亿欧元,二期(2017~2020年)计划拨款4.81亿欧元;后者围绕《电动汽车政府方案》提出的议题,通过多个大型或独立项目开展。此外,为缩小与亚洲在电池研发及生产方面的差距,达成2030年欧洲电池供给占全球30%份额的目标,德国将在2022年前提供10亿欧元支持欧洲电池研发及生产。
2.评选“灯塔”项目,树立标杆效应。在电动汽车技术进步或成本下降方面具有重大创新效应的项目将被评为“灯塔”项目,2012年以来德国共评出22个“灯塔”项目,覆盖驱动技术、电池系统和能源储存、充电基础设施和电网集成、回收和资源效率、信息和通信技术、轻量化等六方面。
四、推广应用从区域试点到全国规模推广,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1.通过示范区实践创新元素,收集推广经验。2009年,德国交通部发布区域示范资助计划,柏林、汉堡、慕尼黑、斯图加特等8个大都市区得到支持,示范时间至2011年。2012年,德国联邦投资1.8亿欧元开展大型电动汽车区域示范项目“橱窗项目”。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可以合作实践创新元素,收集用户行为、客户需求、基础设施要求、电动汽车与可再生能源的耦合以及对环境和气候的影响等,也使公众真正体验电动汽车。项目包括四个不同主题的示范区,共涉及90个联邦资助项目、40个州资助项目和15个联合资助项目。2019年,德国政府推出HyLand2019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项目,为胜出者提供奖金支持和专家资源支持。
2.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12亿欧元为电动汽车提供购置补贴。2016年4月,德国政府首次发布购置补贴政策(又称“环境奖金”)。BEV和FCEV单车补贴额为4000欧元,PHEV单车补贴额为3000欧元,其中联邦政府和汽车制造商各承担一半费用。可获得补贴的产品应纳入《符合要求的电动汽车目录》。其中,PHEV每公里CO2排放量不得超过50g。其他驱动方式的车辆,若运行过程中不排放CO2,则享受BEV补贴待遇;若运行时每公里CO2排放量不超过50g,则享受PHEV补贴待遇。德国补贴政策还对车辆价格有限制,车价超过6万欧元被视为奢侈消费,不得享受补贴。截至2019年4月30日,累计有11.4万辆车申请了该补贴。
3.纯电动汽车免征10年机动车税。在德国,车主需每年缴纳机动车税,其中由发动机排量决定的税额与CO2排放量决定的税额相互独立,二者之和为车主所需缴纳的最终税额。政策规定,首次注册于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5月17日的纯电动汽车免征5年机动车税,2011年5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的纯电动汽车免征10年机动车税。2021年起,依据重量分段累进对纯电动汽车征税,为继续鼓励节能减排,减按50%征收。
4.政府机构公务车队需达到20%电动化比例。2011年,德国《电动汽车政府方案》要求联邦政府各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中,电动汽车比例需达到10%。2017年“清洁空气计划(2017~2020)”要求政府新增公务车中电动汽车比例在2019年达到20%,并投入1亿欧元支持。为指导政府机构采购电动汽车,政府还成立专家组编制了采购指南。
5.各类电动汽车推广资助计划提升地方及相关方积极性。德国联邦政府四部门推出各类电动汽车推广资助计划,降低车辆投资、购买、运营等各环节成本,如公交车电动化、出租车及租赁车辆电动化、重型商用车电动化、可再生交通、电动汽车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地方气候保护项目等。项目采取前置申请制,申请人多为地方及相关运营公司或大学、公共机构。例如,计划购买BEV或PHEV大客车的公交公司,可申请环境部设立的公交车电动化资助项目。
五、优化电动汽车充电及交通环境,提升使用便利性
1.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一是统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支付标准。德国于2016年通过《充电基础设施条例》,规定充电接口标准以及充电设施安装、运行最低要求;2017年修订了条例,明确公共充电桩将建立统一的支付平台。二是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德国计划2017~2020年投资3亿欧元支持充电基础设置建设。按照充电功率及投资额进行补贴并设置最高补贴金额,公司及地方政府均可申请该补贴,接受资金扶持的充电站6年内有义务接受数据监控并每半年提交报告。截至2019年4月,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充电桩为1.5万个,车桩比约10∶1。三是对用户充电给予财税优惠,如工作场所充电免缴电力税。
2.为电动汽车提供差异化的交通管理措施。2015年6月,德国颁布《电动汽车应用优惠政策法规》,赋予地方政府为低排放车辆(即CO2排放不超过50g/km或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40km的车辆)提供交通差异化政策的权利,包括优惠或免费停车、共乘车道及交通限制区使用特权等。为便于执法,德国为电动汽车颁发尾号为“E”的特殊牌照,并每三年对地方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2018年评估显示有22%的地方政府实施了该法案。
德国政府通过采取系统化的措施,再加上产业界的努力,近两年电动汽车商业化取得明显进展,但与设定的2020年100万辆的市场目标仍有较大差距。2017年销量达5.8万辆,增幅超过100%;2018年为7.2万辆,占全部汽车销量的1.9%。2010~2018年,德国累计销售电动汽车19.9万辆。总结起来,德国政府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的主要经验有如下六点。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和全局战略谋划。为降低交通领域汽车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的排放,满足欧盟车辆法规要求,德国联邦政府统筹规划环境、经济与能源之间关系,制定国家层面的电动汽车发展规划框架,注重实践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并设定分阶段的市场目标。
二是政府搭台,政产学研合力推进。首先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部际联合机构。然后成立由政产学研的相关专家共同组成的“国家电动汽车平台”,研究讨论政策和组织实施,有效推进了电动汽车发展进程,目前该平台已升级为国家未来交通平台。
三是以结果为导向,保持技术路线的中立性和实践方式的开放性。比如,环境奖金不仅补贴BEV、PHEV和FCEV等车型,还为CO2排放强度达到相同水平的其他技术路线车型提供等额补贴;面向地方的示范推广政策,地方可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的推广计划和主题,如“橱窗项目”。
四是对不同消费群体分别采取普惠制与选择制的资助方式。对主要用于私人领域的消费者采取普惠制,即购买符合要求的车型之后即可享受优惠,先购买、再申请(如环境奖金)或无需申请、直接享受(如免征机动车税);对公交公司、公共机构等公共领域消费者采取选择制,即必须先提交申请,获得资助资格后才可享受补贴。
五是充分发挥技术支撑机构作用,形成较成熟的项目申报-评审-监管-评估体系,保证资金利用效率。德国联邦政府四部门均下设支撑机构,参与资助项目的选题、项目咨询和评审、以及项目实施中的伴随研究及项目结束后的评估。在执行层面,需要前置申请的资助项目均由专门的项目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包括在线申报入口搭建、项目申报辅导、项目资金发放、进度监管评估等工作。
六是财政补贴注重透明性、公平性、开放性。首先,德国资助项目资金池总数提前公示,申请制度采取先到先得,保障财政投入可控的同时给予申请者明确的心理预期。其次,购置补贴注重公平性,环境奖金不补贴6万欧元以上的高端车型。第三,普惠制补贴项目仅对车辆参数设置门槛,对车型品牌、国别、生产地无额外要求。
(作者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