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荀诗媛)6月24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根据最新实施的《柳州市“校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市科技局面向高校院所与全市企事业单位启动“校地平台”申报工作。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截止日期为7月22日。
“校地平台”是指国内外高校院所与我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基于双方实际需求,为合作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经协商一致并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共同建设运行的虚拟大学、教授工作站、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校地平台”遵循“自愿协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科研、学科和人才等资源优势和企事业单位政策、资金、设备和技术等优势,推动各类创新要素资源集聚、整合与共享,实现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和校地共赢发展。
“校地平台”申报实行备案制,运营周期为3年。市科技局每年从备案库中择优支持不超过10家作为示范“校地平台”。前两年每年年度总结提交并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第三年期满验收通过后,分期给予“校地平台”每年不超过10万元运行补助资金,用于引导和支持高校院所与全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推动科研人员与企业深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