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韦斯敏)近日,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柳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对市直主管部门提交的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等“无证”资产办理“身份证”。
通知指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产权管理、检查等制度体系,明确专门部门和专管人员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建立专项管理台账;要加强对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专项检查。落实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职责,清楚“家底”情况,更好联动全市资产盘活工作,提高资产盘活效率。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重要事项,对于摸清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具有积极作用。”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加快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为高效利用、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