眺望柳江。
柳东新区的公园。
原本用于开发的地块建成绿地。
近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30年前,柳州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力争到2060年前,全市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
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方案显示,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柳州全面落实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绿色建筑城乡区域均衡发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2030年前,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力争到2060年前,全市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
如何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柳州将主要从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等方面着手。
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控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准入,从源头上减少新的存量土地产生。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布局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以柳江、融江、洛清江为骨架构建柳州市全域生态廊道。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
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到2035年,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不低于8千米/平方千米。结合在河东片区、鱼峰区等区域部分路段已实施的慢行交通改造工程经验,逐步完善和优化柳州市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加强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有效衔接,预防和缓解交通拥堵。
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加强修缮改造,注重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利用。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完善房产权属统计,盘活存量房屋,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减少各类空置房。
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
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开展“柳南区五菱社区”“鱼峰区南亚社区”完整社区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促进柳州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逐年提高。到2030年,柳州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力争提高到60%以上。
鼓励各县区、新区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零碳社区建设,适时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改造试点。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身、购物等生活服务,满足十五分钟生活圈范围内业主基本需求。
重点关注新能源汽车充电等绿色化生活需求,持续推进社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提升道路充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成熟商业区等运用轨道式移动充电设备、移动充电车或充电机器人等新型补能方式,建设电动汽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集约高效利用资源。
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
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提升行动;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体系,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城市绿色交通出行比例稳步提升。
从项目建设初期着手,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分区分时水压控制,加强管道巡线及测漏,力争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通过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工程等措施,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95%以上。
推进城市绿色照明模式发展,结合路灯老化维修改造,逐步更换高效节能灯具,力争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并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
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推进中心城区、老城区绿道网络建设,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万人。持续推进公园城市试点建设,保护好自然山水“大公园”。同时,不断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到2035年建成“口袋公园”20个以上。
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依托已建成的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欧阳岭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大件生活垃圾拆解中心等,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处理,降低填埋比例。
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