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罗琦)5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降费率、稳岗位、提技能等一揽子组合式政策,持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全力促发展保民生。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包括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在内的各类参保企业均可享受,其间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均为0.5%。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两类参保企业可以申请:一类是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且满足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条件;另一类是30人(含)以下的企业,且满足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条件。严重失信企业、受环保处罚企业、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均不享受此政策。
在返还比例上,以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为基数,大型企业按30%、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均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返还资金不仅可以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还可作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支出。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至2024年12月31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申领。上述两类群体皆需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通知规定,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对应的技能提升补贴,同时不再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该补贴标准,分为普通工种和紧缺工种两类。普通工种根据申请人取得的证书,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技师(二级)2200元、高级技师(一级)2500元;符合我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则按对应的证书等级发放标准上浮20%。
值得一提的是,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恢复。通知要求各地主动向劳务派遣单位精准推送和解读政策,指导其与用人单位加强沟通,做好主动申请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