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黎静 实习生滕运)5月7日,记者从柳州市商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更多境外优质资本来柳投资兴业,柳州出台了《柳州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试点暂行办法》)。作为全区首个在全市范围推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QFLP)试点的城市,柳州QFLP试点具有准入门槛低、专人专管服务、享受内外资相关优惠政策等多项特色亮点,这是柳州释放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信号的体现。
据柳州市统计局发布的《柳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柳州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353.03亿元,同比有所增长。全年全市商务口径利用外资3546万美元,同比有所下降。
为进一步推动柳州市金融业对外开放和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促进和引导外商投资股权企业规范有序发展,4月17日,柳州市财政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分局联合印发了《试点暂行办法》。《试点暂行办法》由总则、设立要求、运作经营、信息报备、监督管理、扶持政策以及附则七个章节构成,详细介绍了如何设立QFLP试点企业,后续的服务和监管机制,以及相关优惠政策。
记者从柳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了解到,柳州是工业城市,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近年来柳州市坚定不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大力发展产业金融,全力推动汽车、钢铁、机械等传统产业焕新,重点培育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新能源、智能家电、医药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壮大,实现了实体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协同发展。QFLP试点制度是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内外合格投资者(有限合伙人/LP)募集人民币或外汇资金,将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境内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一种跨境投资渠道。柳州设立QFLP试点,将有利于增加外资流入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效率,能够促进和引导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规范有序发展。
根据《试点暂行办法》,柳州QFLP试点政策具有准入门槛低、专人专管服务、享受内外资相关优惠政策等特色亮点。其中,柳州QFLP试点企业进入低门槛,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对QFLP试点企业的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等另设其他条件。同时,柳州QFLP试点企业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认定本市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人才落户、购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和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等。
目前,柳州市财政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分局等单位建立试点联合会商工作机制,有意向企业可向柳州市财政局(金融办)提出申请,由柳州市财政局(金融办)组织试点联合会商相关部门集中会商审定。在提交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柳州市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纳入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名单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