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街头的新能源充电设施。今报记者廖艳明 摄
今报柳州讯(记者廖艳明 实习生何嘉仪 潘欣怡)1月18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了《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条例》。条例实施后,将有望加快推进柳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壮大。
问题显现 亟需规范
柳州市是中国五大汽车制造基地之一,是广西乃至全国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应用的重点城市。
2022年,柳州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65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量城市排名全国第三,新登记新能源汽车数量占登记总数的53.3%,排名全国前列。
近年来,柳州市推动形成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柳州模式”,但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充电需求快速增加,充电基础设施在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发展促进等方面的问题逐步显现。
为构建安全、便捷、高效、智能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保障体系,助推柳州市实施“一二五”工程和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制定《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条例》非常必要。
明确职责 有效监管
条例由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起草,借鉴了四川、三亚等外省市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际情况制定。
条例共五个章节,分为总则、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发展促进和附则,共三十四条。条例明确适用范围和充电基础设施分类,规定适用范围为柳州市行政区域,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差别化规定。
条例明确,柳州市发展改革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相关工作,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宏观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日常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水平和管理实效。
考虑到群众反映报装难的问题,条例要求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指南,通过服务指南明确建设及安装的流程和条件,方便单位和个人办理。
为满足用户对高效、便捷充电服务的需求,条例要求柳州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建设市级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并对用户服务、数据共享等作出规定。
差别收费 布局合理
为解决群众反映的不合理占用充电专用车位问题,条例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设定了差别化收费的主体、情形和收费标准确定。另外,条例依法授权柳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差别化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有效提高充电基础设施使用的周转率,推动市民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助推柳州绿色高质量发展。
柳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存在同一场地区域多家运营商同时建设运营情况,造成无序竞争,资源浪费的现象;还存在部分公共区域新能源车位规划建设不合理,配套充电桩少的问题。因此,条例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应当结合服务半径、充电需求、建设条件等因素编制;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构建城市公共充电网络,积极打造“十分钟充电圈”柳州模式。同时,条例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执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定,符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有效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不合理、不均衡的问题。
创新发展 设施共享
条例还规定了政策支持、用地保障、创新发展、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内容。条例也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活动,鼓励个人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购买保险、进行低谷时段充电等,助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
条例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共享,具体包括鼓励有条件的自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方式,鼓励自用充电基础设施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接入柳州市级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开展自用充电基础设施有偿共享。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投诉举报、行业自律、物业配合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