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荀诗媛)11月25日,记者获悉,根据数字柳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柳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市大数据发展局将选取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城市治理和产业发展及具有参考价值的项目进行信息化项目后评价,加强我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我市信息化领域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办法》提出,列入后评价的项目主要有提升社会治理、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快资源优化整合、业务协同及信息共享建设的数字政府项目;提升市民高品质生活,创造更健康、便捷、可持续发展的数字社会项目;推动集约化信息化项目建设,为各行业各领域应用提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支撑的项目等。
据悉,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是指市本级、县、区财政资金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申请上级资金补助的信息化项目以及多元主体投资中含有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