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6日电 (记者韩鑫)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建立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部省工作协调机制。
据介绍,协调机制主要职责包括三点:一是指导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组织实施。二是组织开展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评估、典型经验推广。三是在用地、线路、时刻表、运力调度、国际邮件通关权、资金等方面加强资源统筹利用;在规划、方案、项目、绩效管理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对跨省域实施的重点事项进行协调推动。
2022年,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启动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了首批15个支持城市,安排中央资金支持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综合运输效率,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