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4日获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2023—2025年拟分三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通知》提出,通过开展城市试点,支持地方政府综合施策,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梳理一批数字化转型细分行业,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培育一批优质的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集成一批“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
《通知》明确“加快数字化改造,复制推广经验”“提高创新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产业链合作,实现融通发展”三方面支持内容,其中提出,支持试点城市围绕数字化转型加大技术、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供给,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实现从基础数字化应用逐步向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延伸;支持中小企业加强与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合作,利用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的平台能力和数据基础,实现订单、设计、生产、供应链等多方面协同。
《通知》明确,2023年先选择3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