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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出台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建设管理办法 引导和促进资金投向 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2023-05-10 10:35:09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粟桂利   浏览:162 评论(0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粟桂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5月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柳州市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印发实施,作为第一批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我市将通过建设一批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推动柳州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办法》由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动员全市各类资本响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根据《办法》,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专门从事、管理气候投融资相关业务的机构。该类机构包括气候专营支行、气候投融资管理部、气候投融资事业部等。

“气候投融资一头连着低碳项目,一头连着金融产品。柳州深入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此举将推动产业、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与区域合作科负责人韦薇介绍,年内,我市将挂牌成立一批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这在广西也是一项全新实践。

以气候专营支行建设为例,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建设气候专营支行,选择基础良好的支行挂牌气候专营支行或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新设或变更支行名称为气候支行;成立专门的气候投融资团队,培养既懂投融资又懂资源环境知识的专职气候投融资客户经理队伍,引导更多贷款投向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领域,培育扶持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助推地方特色产业低碳发展。

据了解,我市的气候投融资探索已有阶段性成果。2021年,我市搭建了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绿柳通”。现有数据显示,入驻“绿柳通”金融机构33家,注册企业11470家,已获融资企业6070家,融资总额超过308亿元。

按照有关规划,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探索差异化气候投融资模式,借鉴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经验,形成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双发力模式,建立试点城市与机构运作协调机制,切实发挥“降碳”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为促进我市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文章关键词: 投融资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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