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减少天然林采伐3.32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增加3.23亿亩,完成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13亿亩,完成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1亿亩,建设国家储备林9200多万亩……
“林草生态工程建设是生态保护修复事业的重要支撑。”据国家林草局生态中心主任张利明介绍,近年来,国家林草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国家储备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据介绍,我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于1998年启动试点,2000年全面展开,工程通过严格森林管护、有序停伐减产、培育后备资源、科学开展修复、有力保障民生等措施,历经试点和两个10年期建设,到2020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5000多亿元,工程建设范围由重点区域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由停伐减产到全面停止,累计减少天然林采伐3.32亿立方米,天然林保护修复体系和制度体系全面建立。
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实现了预期目标。和工程启动前相比,天然林面积增加3.23亿亩、蓄积增加53亿立方米。天然林单位面积年涵养水源量、固沙固土量分别比工程启动前提高了53%和46%。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天然林生态系统有效恢复,促进了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的改善。此外,林区民生得到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植绿护绿,生态保护意识明显提升。
2019年1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标志着我国天然林保护由区域性、阶段性工程转变为全面性、长期性公益事业。
为保持天然林保护修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林草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科学编制《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据张利明介绍,规划编制已完成,目前正在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
“有效提升天然林质量效益是今后一个时期天然林保护修复的主要任务之一。”张利明说,为了加快提升天然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国家林草局将根据自然地理特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按照自然条件相似性、生态地理单元连续性、生态系统完整性以及区域全覆盖原则,以及分区施策、多措并举促进正向演替的目标,以项目推进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天然林系统修复。对树种组成、年龄和空间结构不合理的天然中幼龄林开展森林抚育;对结构逆向演替、功能下降的天然次生林开展退化林修复;对更新不良、目的树种偏低的林分开展促进更新;对疏林地、迹地、林中空地等开展后备资源培育。
树立全球生态治理典范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为改善生态环境作出的重大决策。”张利明说。
据介绍,1999年以来,我国先后开展了两轮大规模退耕还林还草,中央累计投入5700多亿元,共计完成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13亿亩,同时完成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1亿亩。20多年来,退耕还林还草先后在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共有4100万农户、1.58亿农牧民参与并受益,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是有效改善生态状况。工程区林草植被大幅度增加,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4个多百分点,年生态效益总价值量达1.42万亿元。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重要湖库周边水土流失状况明显改善,北方地区土地沙化和西南地区石漠化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助推脱贫攻坚。全国有812个脱贫县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占脱贫县总数的97.6%。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覆盖率达31.2%,促进20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户、近千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三是树立全球生态治理典范。退耕还林工程创造了世界生态建设史上的奇迹,其资金投入、实施范围、群众参与度均创历史新高,退耕还林还草贡献了全球绿色净增长面积的4%以上。
张利明介绍,为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进一步完善政策、巩固已有成果,在统筹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经国务院同意,2022年10月,国家林草局与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措施,包括中央财政新增资金360多亿元,延长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期限,暂缓安排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成果,继续实行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负总责,持续推动退耕还林还草高质量发展。
木材储备得到有效增加
木材安全是关系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我国是全球第一大木材进口国、第二大木材消耗国,木材年均缺口达1亿立方米以上,对外依存度超过50%,进口原木超过全球贸易量的1/3,木材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木材安全,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张利明说,2012年,按照国务院关于构建木材安全保障体系的要求,我国启动了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至2022年建设范围涉及全国29个省(区、市)、六大森工(林业)集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实施十年以来,累计落实建设资金1400多亿元,建设国家储备林9200多万亩,工程建设区总蓄积增长2.7亿立方米,年均蓄积增长量约10.8立方米/公顷,通过国家储备林累计产出木材约1.5亿立方米。同时,各地依托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发展林木产品加工和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据统计,十年间国家储备林建设提供就业岗位总数超过360万个,木材产出收入超过1500亿元,依托国家储备林开展的绿色产业实现经济收入近100亿元。
张利明表示,“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国家储备林3600万亩以上,增加蓄积7000万立方米以上。
国家林草局生态中心一级巡视员吴礼军说,国家储备林建设主要包括两方面政策:一是财政支持政策。储备林建设项目享受中央基本建设、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等中央财政补助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可作为项目资本金。二是金融支持政策。国家林草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出台贷款期限25至30年、宽限期最长8年、利率执行基准利率、资本金比例最低20%的国家储备林工程建设金融贷款政策,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