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2022储能盘点:储能安全管理政策和标准

2022-12-13 11:00:02   来源:中国能源网   浏览:305 评论(0

2022年,我国储能市场的发展进入了“大规模”发展的快车道。一方面大型独立储能电站成为这一整年储能市场的主脉搏,单体项目规模快速突破百MWh并朝着GWh在大步迈进;另一方面规划、实施的储能项目数量呈现出指数型增长之势。在即将告别2022年迎来2023年之际,储能与电力市场特别推出“2022储能盘点系列”,带大家一起回顾波澜壮阔的2022、展望即将再创新高的2023。

随着储能电站的大量投运,如何保证储能电站的安全运行,已经成为全行业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并且成为本年度相关能源管理部门政策制定的重要方向之一。作为2022储能盘点系列的开篇,本文将带大家回顾本年度国家和各地方制定发布的储能安全管理政策和标准。

从2021年底开始,从国家到地方就出台了多项政策、工作方案,着力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涵盖了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等多方面。另外,着力于储能安全的国家/行业标准也在这一年逐渐丰富。

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2021年11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出要从电池本体、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系统、储能场所、安防设施、应急处置、建设安装和运维管理等多方面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随后2021年12月,安徽、上海等地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并在2021年12月-2022年3月间完成了区域内储能电站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储能电站安全管理

2022年1月、4月、5月,国家能源局连续发布《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储能电站的安全管理重要性可见一斑。

《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明确了要加强储能电站发电并网安全管理。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电力企业将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加强储能电站规划设计、设备选型、竣工验收、并网接入等多环节的安全管理,并增强储能电站应急消防处置能力,杜绝电站异常危及电力系统运行安全情况发生。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制定了18条相关管理规定,明确了业主(项目法人)是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指出储能电站的设计、设备选型、施工验收、并网验收、运行维护,都需要符合一定的管理规范、国家(行业)标准,并提出了要提升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消防处置能力。

国家能源局的一系列政策要求,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也为各地制定相应的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办法指引了方向。2022年以来,已有多个地区相继出台了政策,聚焦于储能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风险隐患整治和消防措施。

北京

2022年8月、10月,北京市相继印发《北京市储能电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100kW/100kWh以上的储能电站提出了管理要求。

前者涉及储能电站规划、评估、备案、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多方面。

后者明确了储能电站的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求大、中型储能电站应建立状态运行及预警预测平台,小型储能电站应实现状态运行监测,实时监控系统运行工况。

显然,经历了大红门储能电站火灾事故后,北京市的管理部门对储能电站的安全监管已经覆盖了从前期规划设计到实际运行监测全过程。

山东

2022年9月,山东省住建厅就《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征求意见。该指南聚焦储能电站建设消防要求,提出了涵盖电池簇、电池预制舱、空调、消防系统、储能电站等在内的设计、设备安装、建设等消防要求。而部分要求可能会对储能电站的设计建设产生很大影响(可参考文章:电池簇间隔0.9米以上,山东消防新规恐对储能电站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江苏

2022年11月,江苏南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该政策延续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安全要点,要求严格落实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检验机构、运维机构、业主单位的责任。

另外,2022年7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及钠硫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显然这个政策对于储能技术选型影响重大。

多项征求意见中的标准

聚焦储能安全

2022年,多项正在征求意见的储能标准也剑指储能安全,涉及储能生产、运输、应用等多环节。例如:

中电联2022年7月就《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征求意见,在电池安全性能方面,增加了过载、绝缘等要求。

工信部2022年11月发布的《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应用于最大直流电压不超过1500V(标称)的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以及试验方法。

中电联2022年11月发布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性评价规范》,提出500kW/500kWh以上的储能电站需遵守此规则。涉及储能电站的安全规章制度、设备设施、电站运行维护、检修评价等,包含了锂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等多种储能技术。

应急管理部2022年11月发布的《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指出锂离子电池储存仓库未设置火灾探测报警装置、自动灭火系统、通风设施或者故障电池隔离装置的均视为安全隐患。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2022年11月发布的《电化学储能系统舱大件运输特殊要求(征求意见稿)》对储能设备承运人资质、运输过程的组织实施、交付验收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含有9类危险货物的大型物件(电化学储能系统舱)的安全高效、合法合规的公路运输。承运人需配备与运输的电化学储能系统舱性质相适应的安全标准化制度、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应急救援器材。

随着电化学储能电站投运量的增加,安全问题不容小觑。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来,全球共发生了超过30起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事故,绝大部分发生于近5年(可参考文章:韩国储能项目又现火灾,累计火灾数量已达29起)。而仅今年,我国也发生了多起储能安全事故,涉及储能运输、调试等环节。

从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多份政策可看出,储能的安全问题已经涉及到储能设备的生产、运输、储能电站的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检修多环节,越来越细致的管控,一方面对储能厂商的技术、生产制造工艺、电站运行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保证储能长久发展的关键。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