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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光伏,千亿贪腐

2022-10-24 10:16:15   来源:中国能源网   浏览:134 评论(0

一场针对光伏项目腐败调查的风暴正在韩国酝酿。

韩国《中央日报》9月14日报道,前任文在寅政府为了发展太阳能,在5年内投入约12万亿韩元(约人民币603亿元)的“电力产业基础基金项目”存在较大问题。

该重大项目中,存在违法腐败问题2267起,涉及资金规模2616亿韩元,其中绝大多数都和太阳能项目有关。违法、不正当贷款资金高达1800亿韩元。

负责调查的机构表示,文在寅政府推行新能源政策时并没有做好准备,基层执行出现很大问题,操之过急后,甚至许多经营合规性有问题的企业都拿到了补贴。

12万亿韩元的项目中,伪造税务发票、结算书造假、非法利用农田安装光伏设备等乱象丛生。

韩国总理韩德洙听完报告后感叹:“太阳能项目,果然是个不断掏空国库的无底洞。” 执政党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措辞更不客气:他将文在寅时期的太阳能项目比作“腐败伏魔战”。

调查并未结束。现任总统尹锡悦已经嘱咐相关部门彻底追查剩下的资金。一位议员说出了不详的话语:“此次被揭发的腐败事件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大火或许会烧到韩国少数“功成身退”的总统文在寅身上。

反复摇摆的韩国

文在寅政府对太阳能的兴趣不小。《文在寅政府太阳能项目》报告书显示,从2017年开始,韩国可再生能源开发预算中,六成分给了太阳能研发,金额高达3.8万亿韩元。

韩国政府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很激进。和中国一样,韩国也设立了碳中和路线,而且比中国早10年:将在2050年完成碳中和目标。

大部分韩国巨头企业加入了这一计划。9月15日,在全球IT企业中用电量和用水量排第一的三星电子宣布,将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和苹果、谷歌这类公司比,体量同样庞大的三星表态可以说很不积极。这家营收占韩国GDP五分之一的企业加入背后,可以看出政府的决心。

2017年时,韩国公布了《可再生能源3020实施计划》,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从7.6%提高到20%。

这一野心勃勃的计划公布时,文在寅刚上台。其中最利好的是太阳能。在韩国的规划中,新增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部分,太阳能占到63%,其余为风能。

2017年到2020年,韩国没有任何海上风电获得融资,直到2020年,道达尔才在韩国成立合资公司,开发2.3GW的海上风电项目。

韩国2020年7月开始增加太阳能补贴,到2020年底装机量已经到了15GW。因为政策落地太仓促,出现了骗贷款的情况。

由于缺乏监管,根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有些申请者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不投钱先骗补贴安装,再将电力卖给电力公社还上贷款。还有地方自治团体拿到设备补贴后,交给特定公司操作。

事实上,韩国因为山地多,不适合大面积铺开太阳能。根据韩国电力交易所电力统计信息系统(EPSIS)的数据显示,2021年韩国太阳能发电占比只有3.8%,只比2018年涨了2%。

在新能源的选择上,多年来,韩国政府始终摇摆不定。文在寅就任初期曾宣布,要废除以核能发电为中心的能源政策,迈入“脱核时代”,并急迫地推动太阳能建设。

而新一届尹锡悦政府反其道而行,又回到核电的老路。2022年7月5日,韩国政府宣布一项新的能源政策,到2030年,核电在韩国电力结构中的占比要维持在30%以上。

围绕能源政策的暗战早已开始。8月19日,检方就两次扣押搜查保管前任总统档案纪录的总统档案馆,理由就是文在寅涉嫌滥用职权,提前关闭月城核电站1号机组。

新能源转向虽是大趋势,但在太阳能、风能、核能中偏重哪一类,各国有自己的考虑。目前看来,韩国还没有坚定的方向。

极度权力和极度腐败

韩国的情况在发达国家中的确少见。欧洲、美国、日本在光伏建设中,并没有出现大规模贪腐丑闻。

NGO透明国际发布的180个国家清廉指数中,韩国其实排名不差,为32位,高于葡萄牙、希腊等国,但远低于日本、德国、法国。

这和韩国的权力结构有关系。首先,韩国总统不得连任,所以一朝天子一朝臣,政策不连贯。而且,相比美国总统,韩国总统权力更大,对司法和行政牵制更强。韩国总统可以任命国务总理、大法院院长和各个行政部门长官,影响政府、军队及政府所属企业等约7000人的高管人事任命。而美国总统只能提名各部人选,最终还要参议院确定。

当韩国政府重要部门中都是总统“自己人”时,班底也只为总统尽心尽力。韩国首尔大学政治外交系教授康元泽形容,总统在位时权力很大,可以“为所欲为”。

权利集中且缺乏监督必然滋生腐败,绝对的权力则滋生绝对的腐败。哪怕总统自己清廉,亲属也会卷入其中。韩国前总统全斗焕、李明博、卢武铉的亲属都有过受贿行为。

这并非韩国一个国家的问题。尤其涉及新能源产业动辄上亿、几十亿投资的项目时,权力过度集中的制度性缺陷会成倍放大。

2022年9月,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阿都拉萨的夫人罗斯玛被控涉及太阳能计划的三项贪污罪名成立,被判处10年监禁,罚款9.7亿林吉特(约合人民币15亿元),这是马来西亚高等法庭迄今为止贪污案判处的最高金额。

马来西亚因为复杂的殖民地历史,制度带着杂糅色彩,既保留宗主国的民主制度,但“巫统”一党长期执政,又是不折不扣的威权主义。

马来西亚的首相权力很大,往往兼任财政部长职位,甚至可以革职最高法院主席与大法官。清廉指数中,马来西亚排名62位,高于古巴和克罗地亚。

权力极大的前首相纳吉2015年被媒体曝出将政府管辖的一马公司资金占为己有,金额高达26.7亿林吉特(近41亿元)。而他妻子罗斯玛的贪污案,涉及砂拉越州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项目,投资高达12.5亿林吉特(约合19亿元),罗斯玛索贿的贿金占合约的15%。

在推进碳中和进程中,无论哪个国家都离不开政策扶持。如此大规模的能源转向,如果没有好的监督制度,最终会被贪腐侵蚀。这是任何国家都要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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