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江宏坤)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再次推出企业登记注册便捷新举措,在市内各城区(含新区)范围内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企业设立、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等业务采取“标准化地址申报+住所承诺制”模式进行登记注册,助力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实现材料减少、标准度高。
过去,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准备房产证等相关产权证明材料。现在,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如在柳州市标准地址信息库中,可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表》作为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并以书面承诺的方式免于提交住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有关负责人提醒,需要重点注意的是,申请人应当对申报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要完整保留申报住所或经营场所时作出承诺所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行政机关检查。申请人如不愿意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近年来,我市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等核心要素上持续发力,通过“简政放权”的减法来为营商环境优化做加法,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今年上半年,全市登记在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达到34.87万户,同比增长5.49%,其中新登记市场主体2.85万户,同比增长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