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荣瑶)近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印发《柳州市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不仅将单个企业一年使用应急周转资金最高次数从4次提升到6次,还设置了“白名单”企业,优先支持。
中小工业企业按期还贷、续贷出现暂时困难,应急周转资金可解燃眉之急。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细则》旨在优化融资环境,护航企业发展。
《细则》提出,将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列入政府培育上台阶企业和新兴产业培育计划企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需要扶持的企业、列入市工信局“白名单”内的企业。“白名单”主要包括94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细则》介绍,应急周转资金单笔使用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贷款银行同意续贷金额的90%。单笔使用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不高于2500万元。单个企业单个自然年内最高资金使用次数不得超过6次,累计资金使用总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通过合作银行申请资金使用的企业,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通过合作担保公司申请资金使用的企业,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可釆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