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期:带路国家可再生能源产能合作
2022-08-10 10:26:28 来源:中国能源网 浏览: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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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可再生能源助力带路国家绿色发展》系列沙龙正式开播,该系列沙龙由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主办,绿色创新发展中心、中国能源网协办,汇集行业专家精彩的讲解和评论,关注可再生能源助力带路国家绿色发展。
沙龙第七期邀请到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许晓斌,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碳中和50人论坛特邀研究员吴必轩,以及连线嘉宾世界资源研究所(WRI)高级顾问、联合国原副秘书长兼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先生进行对话。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在带路沿线绿色项目上的投资额每年呈增长的趋势。众所周知,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国,因此中国与带路国家开展互惠互利的绿色产能合作,既存在机遇,也存在挑战,值得我们去关注这方面未来发展的方向。本次对话,现场的嘉宾们就三方面进行了讨论。首先介绍了中国与带路国家在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产能合作的发展现状与成果。其次讨论了中国与带路国家进行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产能合作时所遇到的挑战与障碍。第三就是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未来合作的展望和建议。根据研究比较中美两国的制造业产业链,发现光伏行业是唯一一个中国大幅超越美国,而且是全面领先的行业。中国的光伏产业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四大产业链,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全球市场占有率基本都超过75%。中国光伏产业链之所以能够飞跃发展为全球具有绝对影响力的行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认为,首先是有政策的坚定支持。其次是中国拥有强大的供应链和全球最完备的工业生产体系。虽然光伏产品体积小,但里面有几千个各式各样的零部件,但凡有某一个欠缺或者质量稍微差一些,都将影响到整个的光伏产品。第三是运用了非常好的市场化导向,使得中国企业家精神得到充分地发挥。第四是充分地运用了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市场。对于在国外设厂或者是销售的时候,如何规避遇到的法律问题,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必轩指出,从律师的角度来讲,遇到问题不能想着规避,而是要想着去合规。一定要尊重投资国的法律法规,更广泛的层面要尊重投资国的文化,要尊重投资国的宗教,这样才能够融入进去。投资者去其他国家投资,一定要避免那种高高在上的傲慢心态,你要有一个客观公正的心态,因为要扎根在那里。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许晓斌介绍了晶澳在海外投资建厂的发展历程和经验,首先要遵守中国在海外投资的规定,办理完善的商务、发改委等备案,为国内的资金出境取得一个合法的渠道。第二就是一定要遵守投资所在国的所有的法律法规,包括它对外商投资的规定,环保、劳动用工,以及外汇管理规定等等。第三就是要充分尊重当地的宗教文化传统,才能够更好地在当地被当地人民所接受。许晓斌表示,晶澳作为主要头部企业对光伏行业也高度看好,并将继续秉持"发展太阳能,造福全人类"的宗旨,在企业自身发展同时,为全球的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世界资源研究所(WRI)高级顾问埃里克-索尔海姆先生认为,中国《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对明确带路工作框架、发展目标以及如何更加绿色起到了方向性的指导作用,并将在《意见》的牵引下,增强所有私营部门的合作,促进带路高质量发展。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高级顾问杨富强博士总结到,中国的绿色产能国际合作的大门是越开越大,路是越走越长,尽管会碰到很多障碍,但是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讲,我们有信心一步一步克服困难,前景是光明的。希望政府、企业、相关机构和研究机构共同努力,合力推动中国企业走向更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