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21日通报,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广西对34个责任单位、105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0人。
通报称,2021年4月9日至5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7月16日向广西反馈了督察情况,同时移交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追责问责。
通报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共同担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快从严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
根据核查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对34个责任单位、105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40人、科级及以下干部5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含同时给予组织处理2人),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并案处理2人,诫勉16人,通报2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其他处理40人。其中:
针对崇左市黑臭水体治理不力,污水集中收集率严重偏低问题,给予崇左市副市长陈锋政务记过处分。
中国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存在违规采矿问题,造成山体被开挖,生态破坏严重。乐业县属百色市管辖,凤山属河池市管辖。根据调查情况,给予时任百色市副市长罗试坚,时任百色市副市长、百色市百东新区党工委书记、百色市右江区委书记黄永才,时任河池市副市长李凤云谈话提醒。
针对梧州市岑溪市花岗岩矿山粗放开采,生态破坏严重问题,给予时任梧州市副市长姜云飞批评教育;给予时任梧州市副市长卢新华谈话提醒。
针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力,下属企业环境问题多发频发问题,给予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时任玉林市副市长,挂职)黄冠权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毅诫勉;给予时任北海市副市长李克纯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