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2年度工作要点》,其中明确“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本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笔者认为,这一举措释放出两个信号,将对今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起到风向标的作用。
一是塑料污染治理的严肃性、重要性前所未有,对塑料污染治理的要求已经上升到新的高度。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等,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都提出要“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在这样的背景下,塑料污染治理情况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顺理成章。这也反映出塑料污染已成为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需要下大力气加以治理。
二是落实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必须动真格、见真章,用成效说话。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和积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近年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先后印发,进一步加强了对塑料污染治理的部署安排。通过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塑料污染治理的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从监管执法方面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地见效又筑牢了一道防线。这意味着塑料污染治理不是列入工作计划就行,其结果怎样、政策实施成效如何,是有人问、有人管、有人罚的。
塑料污染问题由来已久,新形势下对塑料污染问题及其治理情况进行高规格、深层次地督察,表明治理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这对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塑料作为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紧密。另一方面,塑料污染防治涉及生产、使用、回收全链条的多个环节,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都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
鉴于此,塑料污染治理和监管既要充分考虑方便群众生活,又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要在加强监督执法严的主基调上,坚持依法治理、标准引领。对照《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一控、一减、两促进、三个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塑料废弃物、塑料产品生产和使用区分严控、减少、促进、禁限、集中清理等不同情形,进行治理和监管。对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集中、易向环境泄漏的餐饮、外卖平台,以及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重点行业,参照禁限目标及行业标准,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
相较于以往的散点治理、突击监管,要更加突出系统性和协同性。相关监管执法工作涉及的市场监管、药监、城管执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需要各司其职,同时加强协同作战。在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文化设施、交通场站等场所,河道、公路、铁路、背街小巷等沿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等,可以与“河长制”“双段长制”“街巷长制”等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相结合,协同推动塑料污染治理。
塑料污染治理需要久久为功,对工作成效的检验,是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这盘大棋中的关键一步。相信经过长期的努力和有效的探索,北京市的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将对多地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塑料污染治理进入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