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是我国风电产业发展的关键期和转折点,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持续驱动下,风电产业发展机遇之大前所未有,2022年以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陆续发布利好政策,随着风电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风电产业呈现“三北”风光大基地建设、中东南部低风速分散式风电就地开发、沿海省份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三驾马车的发展态势。
风光大基地
第一批项目加速推进,第二批规模大超预期
2021年11月,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第一批规划风光基地97.05GW,项目投产时间为2022-2023年。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第二批规划风光基地合计455GW,其中“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200GW;“十五五”时期规划建设255GW。
目前,第一批风光大基地项目已经完成竞争性配置工作并全面开工。第二批风光大基地正在进行竞争性配置。
(上图仅统计了具有明确投资规模的企业,不含联合投资)
据统计,在“十四五”首年,我国风电开发商已签订超过260GW的“两个一体化”及风光大基地项目,自进入2022年以来,签约再次提速,截至2月底,以风、光、水、火、氢、储交纵组合形式签约的一体化及大基地项目可统计的签约规模已经增至306GW,项目数量159个,签约总额超11841亿元。
分散式风电
推行核准制转备案制,利好“风电下乡”
2022年5月23日,《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风电下乡“整县推进”。
同日,吉林省发布《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提出2022年在吉林省9个市(州)以及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约3000个行政村每村建设100千瓦风电项目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这也是我国第一个省级落实的风电下乡相关政策文件,也是我国第一个省级落实的风电下乡相关政策文件。
2022年5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推动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风电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利好项目规模偏小、乡镇一级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项目。
国家电投战略规划部副主任李鹏认为,风电项目从核准改为备案对于简化流程的好处是非常明显的。之前新能源项目实行核准,主要是为了与财政预算衔接,以此来控制产业发展所需补贴的总量。现在新能源产业已经全面进入到无补贴的平价时代,政府从规划层面把握新增规模总量,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对投资行为负责,且并网和竣工验收环节可以制约和检验整个项目建设的合法合规性,即使不再核准项目也不至于出现无序发展。
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底,我国分散式风电装机容量1.94GW,浙商证券研究所预测,十四五期间,计分散式风电建设有望逐步提速,2025年末,中国分散式风电累计装机容量有望达45GW;年均新增并网装机容量8.61GW。
海上风电
“十四五”总规划体量超50GW
据统计,沿海各省规划的“十四五”海上风电开发目标超过5000万千瓦,其中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省规划体量较大,分别达到17GW、5GW、12.12GW、8GW。扣除2021年新增装机的1448万千瓦,还有超过3500万千瓦新增空间。
国家气象局的数据显示,离岸200公里范围内,我国近海和深远海风能资源技术开发潜力约22.5亿千瓦,截至2021年底,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仅达2535万千瓦,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随着风电技术的逐步发展,海上风电造价成本在近俩年快速下降,2020年,我国海上风机平均招标价格约7003元/kW;2022年至今,伴随着海上风机快速大型化,海上平均招标价格已下行至约3680元/kW。
2022年,国家财政补贴退出,海上风电全面进入平价,广东、山东、浙江三个省份明确出台海上风电地方补贴方案,支持产业发展。以平价项目为例,项目资源小时数达2600h、造价成本达11000元/kw时,项目IRR达6.02%,造价成本达到10000/kw时,项目IRR可达8.02%。
“十一五”期间,我国风电装机从126万千瓦增长到4473万千瓦,规模扩大了35倍;“十二五”期间,规模扩大了三倍达到1.4亿千瓦;“十三五”期间刚好翻一番,达到2.8亿千瓦。相信在“十四五”期间,中国风电在大基地、分散式、海上风电多轮驱动下,能够实现装机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