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廖艳明 实习生游惠雯)为了优化柳州市人才聚集环境,近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通知,柳州市人才公寓79套房开始受理出租申请。这个公寓就在万象城附近,周边有菜市、公园,环境优越。符合条件的,可在7月15日前在网上提交申请,租金为7.98元/平/月。
该人才公寓位于柳州市静兰路鱼峰区政府大楼西侧,共有79套房源。其中标准间(建筑面积52.59平方米)40套;二室一厅(建筑面积109.68平方米)39套。
哪些人才能申请呢?柳州市人才分类标准的D类及以上人才;新引进在柳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柳参加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博士定向选调生;以“柔性引才”的方式引进到柳州开展服务的高层次顾问专家。
此外,申请人还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柳州市城区内无房产(含商品房、网签备案)和未享受政府购房(租房)补贴及住房保障(含单位房);2.在柳州市工作和生活的,且在规定的劳动合同期内。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于7月15日下午6时前,登录“龙城市民云”或“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户口信息、身份证、人才分类认定证明、婚姻证明等。
人才公寓租金收费标准为7.98元/平/月(后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物业费3.5元/平/月,由租赁人支付。符合柳州市人才分类标准的C类及以上人才的申请人,享受政策给予免租金待遇。
人才公寓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人才公寓,不得转借、转租、闲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对人才公寓承租家庭房产信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若发现已购住房和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不符合入住条件的承租人,将被要求退租。对弄虚作假骗租或转租人才公寓的,解除租赁手续,收回承租住房,并参照当时同类地段租赁住房租金的4倍标准追缴房屋使用期间的租金。
若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学历、住房等情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提出申请,获得人才公寓使用权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申请单位为非本单位员工申请人才公寓的,在未来3年度内不再受理该单位为其员工提出的申请,并对该单位实施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