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范桢、通讯员佘绸兰)5月16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受理了首单企业缓缴社保费用申请,该企业在失业、工伤、养老保险三项费用中可缓缴金额822万余元,涉及参保职工2700余名。截至5月17日,我市已有12家参保单位办理了缓缴申请。
“缓缴政策很及时,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柳州轨道集团恒达巴士公司经办人在办理完缓缴业务后表示,这一举措可谓“雪中送炭”。这是我市全面实施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用政策以来的首单业务,进一步为企业纾困解困。
那么,哪些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用?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对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保缴费的所属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企业,阶段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申请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可申请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其间免收滞纳金。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提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根据前期摸底情况,我市已登记且属于可缓缴五大行业的参保单位有6170家,涉及参保职工3.38万人,三险社保费用月缓缴金额(单位应缴部分)达2068万元。5月16日,该中心主动对在社保业务系统中已登记且属于可缓缴五大行业的企业发送短信,提醒各企业可前来申请办理缓缴社保费用业务。
另外,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