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4 14:28:48 太平洋证券
落实“指导意见”具体工作,推动“十三五”储能发展目标实现。2017年10月,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储能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即“十三五”期间,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即“十四五”期间,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在当前储能产业发展进入后指导意见的快速发展阶段,更需要政策和市场机制的保驾护航。为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本次行动计划提出从技术研发和智能制造、推进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推进储能标准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落实相关工作,有望推动地方层面解决储能技术应用中的建设备案难点,让储能系统应用合规化;推动储能参与电力市场,获得合理补偿收益,将储能资产纳入输配电价有望成型;积极推动储能应用示范,适应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利用风电光伏等间歇性能源更加平滑上网;此外随着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锂电池空间有望打开。
电化学储能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在《指导意见》以及电改配套文件的出台和落实下,我国储能市场实现了又一轮高速增长,截至2018年底,中国已投运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31.3GW,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17.3%,其中,抽水蓄能的累计装机规模最大,为29.99GW;电化学储能实现突破性发展,累计投运规模为1.073GW,首次突破“GW”,是2017年累计投运规模的2.8倍。在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双驱动下,2018年储能在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并网、辅助服务、电网侧和用户侧的应用均增速明显,特别是电网侧,年增速更是达到2047.5%。储能在电网侧和辅助服务市场的投运比例大幅提升,在推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的价值实现有望破冰。尽管政策仍是重要的驱动力,但市场需求已逐步明晰、系统供应链日臻完善、客户对储能应用的认识也从理论走向实践。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促动下,储能市场开启了向规模化应用发展的新阶段。
不做“温室里的花朵”,成本下降+商业模式创新,储能将迎来真正春天。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已佐证:过激的刺激政策,容易滋生盲目发展与安全隐患,反而不利用行业的顺利发展。我们认为,技术进步背景下的规模发展,是新能源成本下降的核心逻辑。随着本次行动计划的落地,储能发展路径与应用前景得以明确,在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深入实施背景下,储能的准入机制、结算模式的将进一步得到规范,伴随着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应用领域打开,电化学储能有望提前进入爆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