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4 09:54:40 贵州省发改委
近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调整贵州省水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低大、中型水电站上网电价、调整新投产标杆上网电价,以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的目标要求,调整自7月1日起实施。
由于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相应降低贵州省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上网电价。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上网电价;由于增值税税率降低,相应降低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新投产水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2014年2月1日以后新投产水电站,按照调节能力和装机容量实行分类标杆上网电价。其中,5万千瓦以下多年调节、年调节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27/千万时(含税),年调节以下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27/千万时(含税);5万(含5万)—30万千瓦多年调节、年调节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2946/千万时(含税),年调节以下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2848/千万时(含税);30万千瓦(含以上)多年调节、年调节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3273/千万时(含税),年调节以下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3176/千万时(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