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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落幕,16位风电大咖建言了啥?

2022-03-24 11:48:11   来源:中国能源网   浏览:115 评论(0

2022年全国“两会”圆满落下帷幕,能源电力领域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设性意见,这些“声音”也将左右今后的行业政策。风电作为“双碳”目标实现的主力军,也受到了高度关注。今天WindDaily吐血整理汇总了2022年“两会”的16大“风电声音“,以飨读者。

0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聚焦2022两会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革命,确保能源供应,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02

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

聚焦2022两会

实施双碳政策需要全国一盘棋,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稳妥推进,久久为功。

目前,我国在沙漠戈壁荒滩要建设史上最大规模的4.5亿千瓦级的风电光电设备,在它周边的煤电企业要支撑住这个风光电设备,需要超高压的技术线路,目前在技术上、材料上,我们已经非常过关了,这将会构成新能源的供给和消纳的新体系,将产生大规模的商业和发展机会。

03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

聚焦2022两会

“两会”期间接受《中国电力报》采访时谈2022年工作:

有序推转型。持续扩大清洁能源供给,加强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优化组合,加快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一方面,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第一批1亿千瓦规模基地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加快第二批基地项目组织;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建成白鹤滩水电站、福清6号等一批重大项目。另一方面,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发挥煤电调节性作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

大力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打造农村清洁能源支柱产业,继续在北方重点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探索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

04

全国政协委员、华能集团董事长舒印彪

核心建言

关键词:电力市场、共享储能、海上风电

1.统筹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对统筹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舒印彪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理顺一、二次能源价格,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建立充分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的市场机制。

二是建立适应多能源品种的市场机制。针对新能源发电特性,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考核机制,扩大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引导全社会主动消费绿色电力。放开“保价保量”优先计划,推动各类电源和全体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实现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各类电源同网同价。

三是建立充分调动灵活调节资源的市场机制。将快速爬坡、备用等纳入辅助服务市场,促进煤电由电量收益向电力调节收益转变。积极推进用户侧参与现货市场,激发用户参与系统调节和保障供需平衡的潜力。四是依托省间市场统筹实现全网电力平衡。统一市场准入、交易品种、交易时序、交易执行结算等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接口标准。加快放开跨省跨区发用电计划,推动用户直接参与省外市场,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直接参与跨省跨区交易。

2.鼓励建设“共享储能”

“电化学储能是新型储能的主要形式之一,当前其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安全性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舒印彪看来,为推动我国电化学储能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我国电化学储能发展专项规划,根据电力系统调节需求,确定各地储能容量,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建设。同时,舒印彪还鼓励建设“共享储能”,通过电网系统统一调度,实现储能在不同新能源场站间共享使用,所得收益按参建企业投资比例分配,并整合产学研用资源,加快突破高能量密度、高安全、低成本和长周期存储等关键技术。

3.整体化布局海上风电

要集聚优势创新力量,尽快突破大容量风机、高端精密轴承设计制造、先进叶片材料等核心技术,实现关键装备全面国产化。加强示范引领,推动海上柔性直流组网、轻型化海上换流平台等技术发展,加快漂浮式远海风电技术、集群式海上风电智能运行控制检修等技术研发应用。

同时建议,要加强宏观统筹和整体规划,夯实规划基础,加大海上风能资源勘查力度,建立国家级海域空间数据库,全面掌握海洋风能资源储量和分布特点;制定国家海上风电发展专项规划,积极推进近远海风电有序开发;结合海上风电基地,打造风能、氢能、海水淡化及海洋牧场等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此外,海上风电要实施规模化集约化开发。“要坚持整体化布局,防止碎片化开发,原则上每个海上风电基地项目由一家有实力的企业作为开发主体,牵头负责一体化设计、投资、建设和运维,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05

全国人大代表、华电集团董事长温枢刚

核心建言

关键词:风光电、中长期增量主体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深刻变革和长期任务。央企作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和压舱石,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我们力争到2025年公司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以上,重点做到‘五个进一步’。”温枢刚谈到,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制定碳达峰行动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公司碳达峰的“施工图”和“路线图”;二是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将风光电作为公司中长期增量主体,积极发展水电,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持续推动煤电功能调节型电源定位;三是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积极谋划和稳妥拓展储能、氢能等新兴业务发展,抓好与新能源发展的统筹布局,培育新的发展业态,布局低碳减碳零碳技术;四是进一步加快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华电为核心实施创新驱动,科学有序推广数字电厂试点成熟技术,打造具有华电特色的“传统产业+互联网”竞争新优势;五是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以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为重点,稳妥推动中国华电海外项目拓展。

06

全国政协委员、大唐集团董事长邹磊

核心建言

关键词:风光基地、先破后立

服务“双碳”目标 在加快能源绿色转型上下功夫

顺应能源发展大势,电力工业绿色转型势在必行。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是党中央为电力转型发展指出的明确方向,是建设能源强国的根本之举。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坚持先立后破,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解决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新能源与电网之间的关系,加快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基础保障型和系统调节型电源转型,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以基础-支撑-载体的“铁三角”确保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稳致远。

07

全国政协委员、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

核心建言

关键词:碳账户、风电下乡“整县推进“、储能、土地审批、绿色金融、地方金融组织跨省、财税政策

武钢的“两会”提案,具体查阅:

一图看懂金风科技的“两会”提案

08

全国人大代表、远景科技集团 CEO 张雷

核心建言

关键词:零碳产业园、先立后破、碳中和法

1.零碳产业园

零碳产业园是绿色工业革命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在西部地区培育新工业体系,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和新增就业。双碳转型需要“先立后破”,“先立”是关键。减排不是减生产力,要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零碳产业园有机集成了绿色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是新型零碳电力系统的载体,更是工业领域脱碳的重要途径和培育新工业体系的载体,是全面的“立”。通过零碳产业园,绿色能源的生产和使用有机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延伸可再生能源生产地区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避免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带来的失衡,对繁荣当地经济,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有重要意义。

建议:

第一,支持零碳产业园技术和模式发展,全面推动零碳产业园落地。零碳产业园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地方产业体系整体布局、新能源开发规划、新型电力系统运营资质、产业园标准制定、能耗和排放优化等系统性工作和难题,需要政府部门发挥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优势,快速解决过程中的系统性新课题,支持相关技术创新和零碳产业园模式落地。

第二,完善零碳产业园相关标准。目前国内外缺乏明确的零碳园区定义和实施指南,尚未建立碳计量、碳管理、零碳闭环的全局观,亟需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

第三,加快把部分高能耗、高碳排放企业和产业向西部转移,用绿色电力支撑。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工业体系,各地工业化水平和产业结构差别很大,低能效和高碳排放普遍存在,而能耗较高的重化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很大,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仍很重要,有关部门可充分考虑西部地区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和充裕的绿色电力,统筹全国资源环境和要素禀赋,加强引导全国范围内的产业转移和产业布局。

2.推动制定《碳中和法》

“双碳”转型是一种新生现象,目前国家法律体系中,缺乏对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统筹考虑,碳排放管理还处于法律空白。

张雷建议,推动制定《碳中和法》,对碳中和行动进行方向性指引。对涉及碳排放的碳市场、碳技术、碳税、投资政策、风险预防、公众参与、惩罚监督等重大事项进行安排。

同时,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协调。在《能源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增加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碳排放和碳汇管理等方面内容。

09

全国人大代表、明阳集团董事长张传卫

核心建言

关键词:“双碳“示范区、

1.在粤港澳大湾区创建首个“双碳”经济示范区

具体查阅:张传卫建言:在粤港澳大湾区创建首个“双碳”经济示范区

2.把新能源建设作为振兴乡村的新动力

张传卫认为,农村人口分散化特征较为明显,集中的农村能源市场难以形成,造成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较高。农村能源基础设施薄弱,技术开发资金投入不足,现代化、规模化运营水平低,能源普遍服务能力不足。

张传卫认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其核心是将优势资源转化为产业带动和经济发展。他建议,通过风光储一体化的开发建设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协同融合规划,清洁能源将成为三农经济新的动能和新的增长点。而且无论结构还是布局,未来乡村的能源都应该立足清洁低碳。

“牵引经济,把新能源建设作为振兴乡村的新动力。”张传卫提出,新能源作为低价能源,安全、清洁、可靠、绿色。新能源的乡村建设,使农民既是能源的生产者又是消费者,更是绿色能源的受益者。像风电和光伏项目就是盘活乡村土地资源、旅游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农村集体性资产,让闲置资源产生经济效益的便捷、稳妥路径之一。通过开发“工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的示范项目,可以实现“清洁能源工业+农业生产+休闲农业”的三产融合,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打造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10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能源研究会特邀副理事长 陈进行

核心建言

关键词:“三北”风光大基地、近零碳园区、海上风电

应坚持多元化支撑,全面优化能源供给体系。进一步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深化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构建现代能源供给体系。夯实新能源主体地位,持续在西北、华北、东北等风、光资源富集、建设条件较好区域,开发建设大型新能源外送基地。加快布局远海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探索发展海上漂浮式风电、光伏和海洋能源岛。在消费侧精准布局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加快县域能源就近开发消纳,加快先进能源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农村和偏远地区落地,推动农村能源革命,赋能乡村振兴,开展老旧新能源设备更新换代。加快推动“近零碳园区”建设,引导高载能产业向西部绿电资源富集地区有序转移,促进绿电就地消纳,缓解“西电东送”压力,提升西部地区持续发展能力。明确储能在能源系统中的重要地位,统筹推进新能源配套储能电站和独立储能电站开发建设。推动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继续加大油气资源勘测开发力度,广泛应用绿色环保技术,严格煤炭总量控制,持续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依托煤电开展综合环保平台建设,实施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先进煤电机组替代,推动煤电“三改”联动,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开发与利用。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紧盯创新型能源技术发展,稳步推进新一代核电、氢能、可燃冰等方向产业布局。

11

全国政协委员,哈电集团董事长曹志安

核心建言

关键词:抽水蓄能、新型电力系统

推动抽水蓄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迫切要求,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是促进我国电力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抽水蓄能是目前公认的最安全、最稳定、最成熟、最环保、最经济的储能方式,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对于更好地服务“双碳”目标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建议:

支持企业加快提升抽水蓄能产业的装备制造能力,国家在政策层面给与大力支持,投入一定的国有资本金(投资额的30-50%),缓解装备制造企业资金压力,协助企业进行装备升级改造。

进一步规范抽水蓄能产业的市场秩序,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实力强、业绩好、技术优的企业开展良性的市场竞争,避免争相压价低价中标,以保证整个产业链良性发展。

12

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张海文

核心建言

关键词:海上风电全国规划、深远海、走出去

如何推动海上风电快速有序发展?张海文建议:

一是尽快研究制定全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开发利用规模、产业链条和技术提升、空间布局、海陆风电统筹、产业融合等进行海上风电发展顶层设计。特别是,应根据“双碳”目标、各类新能源发展规律,结合中国实际,科学设定海上风电发展规模;根据海洋风能资源禀赋和区域能源供求状况,促进沿海地区海上风电规范和健康发展,避免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根据产业和技术短板、弱项,提高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制造能力、安装维护能力,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推进风电与制氢、风电与其他海洋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优化海上风电布局,科学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场。应严格限制风电在滩涂和近岸地区布局,进一步明确产业走向深远海的导向要求。目前我国近海海上风电场属于“见缝插针”的开发模式,与航道、养殖等其他用海项目交错布局,难以形成海上风电的规模化发展。未来深远海的海上风电布局要走集群化开发的道路,从初步研究来看,渤海中部、江苏外海、台湾海峡(台湾浅滩)、粤东粤西、北部湾等海域具备规模化、成片化发展海上风电的潜力,最新印发的《“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也提出“重点打造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等海上风电基地集群”。自然资源部正在牵头正在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应根据当前深远海资源开发的现实需求,科学规划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深远海空间利用与用管制规划,为深远海资源开发特别是海上风电开发的用海需求提前布局。同时还应充分考量其对渔业资源、海洋环境、海上航线等影响。因此,需尽快修改完善在我国领海之外海域布局海上风电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将领海外风电开发等用海以海上构筑物方式进行管理,为海上风电用海审批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国家主导布局若干海上风电基地,减轻碎片化布局对其他海洋活动的影响,提高海上风电的规模效益。

三是统筹海上风电和岸上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海上风电缆和海底电缆管道、海上风电和沿海传统能源产业的协同发展效应和共生模式,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水平和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是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制定措施鼓励中国企业参与国外海上风电场投资和建设。推动我国企业同国外企业在技术、标准、环保、运营、管理方面的交流合作。政府层面开展产业规划、海域使用管理、海岸带空间规划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分享发展经验,为全球海洋新能源发展提供中国智慧。

13

全国人大代表、东方风电正高级工程师赵萍

核心建言

关键词:海上风电、低价中标

风电设备大幅降价既有合理性也有不合理性,不合理性带来的风险需要高度关注。一方面,风机设备的降价是风电步入平价时代利润降低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技术进步的重要表现,如机组大型化带来降本的空间。而设备本身以外的因素是不合理降价的重要原因,一些整机商为扩大市场、抢占订单主动降价,其它整机商迫于市场压力被动跟随。因此此番降价脱离了设备本身的价值,将整个海上风电的价格拖入低价区。

建议:

对于海上风电开发商中标价格不能以最低价格中标;以较合理的价格定标,引导海上风电行业安全健康,保证国家能源安全。

14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 黄震

核心建言

关键词: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

“十四五”时期,我国应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黄震建议,要破解阻碍,未来应以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为核心,构建满足分散式风电高质量发展基本条件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第一,简化合规性手续、推行备案制或核准备案制;第二,出台电网保障并网政策,改善电网接入难等问题;第三,统一规划用地及供地形式,适当放宽临时用地审批;第四,加快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升级分散式风电发展。

黄震还建议,国家能源局联合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发文,组织申报一批示范试点项目,探索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业模式,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典型案例,从而降低风电开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全面落实“驭风行动”。结合当地农村电网现状和本地区碳中和目标,确定年度县级“驭风行动”项目开发目标,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开发。力争2022年,推出首批试点风电项目规划规模在500万千瓦。

为保障海上风电的持续健康发展,他建议:首先要通过各级政府加强各部门之间统筹合作,从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发展海上风电的意义,保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持续推进海上风电健康发展,将海上风电打造成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其次,要尽快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第三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打造行业急需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15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副总经济师 陈修言

核心建言

关键词:分省规划、三位一体

陈修言建议,统筹常规新能源、沙漠戈壁荒漠大型基地、分布式光伏等各类项目,在国家层面明确分省新能源规划目标,实现各专项规划、国家和各省规划间横向协同、上下衔接。集中开发和分布式并举,坚持大型风光电基地、先进煤电、特高压通道“三位一体”,加强新能源、常规电源、输电通道统一规划,同步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同步投运。

16

全国人大代表、中海油中海化学富岛公司化肥二部副总经理刘平

核心建言

关键词:深远海、海上风电

我国深远海风电具有全年平均风速高、利用小时数多等风能资源优势,且国内海上风电技术趋于成熟,深远海风电开发潜力巨大。纵观全球,目前欧洲深远海海上风电走在前列并陆续开发了多个深远海风场,已实现为油气田供电、接入陆上大电网,实现综合能源岛等多种应用场景,极大促进和支撑了海洋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急需从国家层面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配套支持政策,打造我国深远海风电开发和海洋经济新的增长极。

刘平建议,应尽快开展我国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建立健全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体系,出台适用于深远海区域海上风电的建设管理办法,并加大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制定深远海海上风电补贴力度,大力培育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市场。建议沿海地区各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完善细化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的编制,创新深远海海上风电的管理制度,建立以能源和海洋为主体,联合其他关联行业部门,共同协调发展深远海海上风电;通过制定激励机制,发挥市场的作用,挖掘市场潜能,带动多种产业发展,加快产业和资源的整合,加快完善产业链建设;制定专门针对海上分散式风电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明确海上分散式风电的核准审批文件以及对发展分散式风电的各项补贴优惠措施。建议相关部门出台鼓励深远海风电就地消纳政策,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就地为海上设施(海上平台、海岛、船舶等)供电消纳项目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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