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对山西落基山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决定,限1月24日前完成整改。
据悉,环保部帮扶组曾于2021年11月21日对落基山光伏检查过程中发现,混合酸雾工序新增1处排污口,未纳入排污许可证;未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3套酸雾吸收塔排放口及1套布袋除尘器排放口均未设置采样口、采样平台及标识标牌;冶金法年产1000吨太阳能级多晶硅铸锭示范项目2021年8月投入生产,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上述行为已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以上事实有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调查询问笔录、环保部案件转办单等证据为凭。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