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青海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正式对外发布,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显著提高,生态质量总体改善,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国家公园示范省基本建成,“中华水塔”全面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绿水青山冰天雪地转化金山银山路径不断丰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作出更大林草贡献。
“十四五”时期,根据《青海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集中要做好10项重点工作。以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建设为基础,深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全面推动建立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建立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推进林业草原国家公园布局融合、目标融合、任务融合、工程融合、政策融合,造林、种草、自然保护地建设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
持续推进保护“中华水塔”行动。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让良好生态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增长点、高品质生活的支撑点、展现大美青海底色的发力点,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合理布局各类绿化空间,科学节俭开展城乡绿化美化,推动国土绿化由数量增长向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转变,由人工增绿为主向自然增绿为主转变,为人民种树,为群众造福。
全面推行森林草原湿地休养生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理念,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统筹自然恢复和科学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湿地休养生息和保护修复,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着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监管体系,全面保护高寒生态系统和世界第三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物安全,打造生态文明生物多样性新高地。
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和文化振兴。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瞄准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林业草原产业富民惠民成效。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林草碳汇计量监测,探索建立林草碳汇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和多元化交易模式。
全面深化林业草原改革。深化林业草原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持续推进和探索草原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草行政审批改革,巩固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成果。
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治理制度,转变发展方式,创新投入体系,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和完善法治保障制度、资源保护制度、林业草原发展激励制度、林业草原发展投入政策机制、林业草原产业发展政策,不断健全林草事业现代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林草发展创新能力。
加强基础支撑与保障能力建设。构建完善林草支撑保障体系,夯实保护发展基础,维护资源安全,有效保护生态建设成果,全面推进林业草原国家公园高质量发展。
通过10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到“十四五”末,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物多样性得到全面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3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8.5%,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6%,国家公园占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不少于70%,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35万公顷。
实现“五百亿三体系”的林草产业建设目标,即“十四五”林草产业年产值突破500亿元,形成严格的林草生态产业资源保护体系、高质量的现代林草生态产业体系、繁荣的林草生态产业文化体系。
以河湟流域人口聚集区和重点城镇等为重点,建立自然教育体验场所和平台,为全社会提供科研、教育、体验、康养、游憩等公共服务。提高国土绿化质量,创新高原干旱地区人居环境改善新路径,增强林草固碳减排能力。
林草事业现代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林草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区)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