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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要求电力行业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2022-01-11 15:30:46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浏览:138 评论(0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要求电力行业企业清醒认识今冬明春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疫情反复、电力供应紧张等多重因素叠加下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控火灾的责任感、紧迫感,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聚焦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电力行业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通知提出,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25日,电力行业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教培训力度,定期研判调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通知里还布置了五项重点任务:

  第一项是防范电力领域高风险和敏感场所火灾事故。要求电力企业高度重视高风险场所火灾防范,结合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措施,针对高压电力充油设备、输配电设备“树线矛盾”突出区域、发电厂储煤储氢储油储气和危化品储存地、施工爆炸物储存地以及其他易燃易爆高火灾风险场点,严格排查治理各类消防隐患,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设备过载运行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隔热保温材料等问题,加强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不断提升电力行业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电力企业要对生产指挥中心、核心机房等事关电力安全生产秩序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要全力防范火灾引发供电全失导致医院、集中隔离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以及政府、军队等重要电力用户失电等情况的发生。

第二项是预防和减少电力企业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电力企业要对本单位生产办公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营地以及基层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深入排查用火用电、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落实基层监管。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要采取临时停产停用措施并立即整改。

第三项是防范电力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电力企业要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和评估设置在人员密集、高层地下、易燃易爆品周边等场所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予以停用、搬离。强化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源头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第四项是强化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电力消防安全风险管控。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相关电力企业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针对密集输电走廊、重要发电厂、枢纽变电站等重点部位开展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加强活动举办地关键环节防范。周边地区要组织对重要基础电力设施逐一开展排查,提高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各单位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火灾防控,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要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错时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巡查看护,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力量,认真做好电力生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

第五项是强化电力消防安全宣教培训。提高一线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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