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获悉:2021年生态环境领域8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这8项约束性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的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起步之年良好开局。全面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功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会议。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全国1.45亿吨钢铁产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北方地区完成散煤治理约420万户。新增完成1.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全国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达3.1万多家,开展非现场检查7.1万余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第一个履约周期顺利结束。
此外,会议确定2022年要抓好有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和风险防范、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