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1 09:42:08 华声在线
6月28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江华首个以立法形式保护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于6月23日颁布,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功能区划、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生活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等七章五十一条,条例加强对湿地保护,对各种污染环境行为作出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最高处罚是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即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还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决策造成生态损害或者环境污染、发现生态违法行为不作为等情况给予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