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韦斯敏)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1年县域经济发展奖励资金3.2亿元,对2020年积极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设区市和2020年度产业培植、财源培育效果显著的县(区、市)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我市因积极履行管理帮扶责任、市管县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获得奖励。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我市围绕乡村一二三产融合,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侗乡茗茶贷”“金桔贷”“金藕贷”“香葱贷”等特色金融产品,精准服务县域主导产业。
据了解,县域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由市县(区、市)统筹使用,优先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三保”支出,特别是“保工资”支出,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在保障基层“三保”前提下,县域经济发展奖励资金可统筹用于保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事项、重大项目以及支持项目前期工作、招商引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财源培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