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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论电改新局:新能源迎来发展新机遇

2021-11-09 16:14:07   来源:中国能源网   作者: 张传名   浏览:192 评论(0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新能源包括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水电、核电,以及地热、潮汐等利用的研发阶段能源。目前看,核电有天然的安全担忧,不大可能无限制发展,毕竟德国都搞弃核了嘛;水力发电有一定成长空间,但是资源开发已经有了一定深度,生态担忧也一直存在,成长空间也有限;生物质受运输成本、供应可靠性等因素影响,未来空间不大。值得期待的只有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到今年9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2.95亿千瓦,其中,光伏发电2.78亿千瓦,占12.1%;风力发电2.97亿千瓦,占12.9%。从今年前九个月新增的发电能力看,全国新增9240万千瓦,其中,光伏2556万千瓦,占27.7%;风力发电1643万千瓦,占17.8%。

按照本轮电改制度安排,新能源有优先发电权。也就是要保证新能源的全额上网,而且,政策规定了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的上网电价。近年来,新能源比例不断扩大,个别地方试图将新能源也纳入市场化交易。其基本逻辑是,市场化就是降价,新能源发电收入也切一刀释放改革红利。这引起新能源投资方的强烈反响,矛盾突出。

电改新局下,电价成本得到疏导,市场化变成电价能涨能跌。另一方面,部分用电客户基于市场需求,要全部使用绿色能源的刚性需要。绿色能源的市场化交易条件日益成熟。部分地区正尝试对新能源引入市场化。

讲道理的话,对存量项目,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应该以自愿为原则。不能把既有政策推倒重来,把投资政策变成关门打狗。对新增项目,完成可以出台政策,不再给予确定价格,价格市场说了算。

围绕加快新能源发展,适应市场化需要,应该尽快出台由电网有偿代收光伏电站电费政策;推动光伏电站隔墙售电和市场化售电。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正确的政策必将有力推动新能源的蓬勃发展,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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