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地下水环境及生态环境,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强化地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明确建立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确定合理提高地下水水资源税费标准。这一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
地下水资源保护成全球共识
“从总的历史发展趋势来看,中国将来会越来越像发达国家一样,环境保护的意识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都会越来越健全。在环保政策趋紧的形势下,地下水作为一种非常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资源,其保护力度也会越来越强。”近日,德国亥姆霍兹环境研究中心邵亥冰博士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 ,开门见山的向记者说道。
德国亥姆霍兹环境研究中心邵亥冰博士
他认为,在当前国家宏观形势的指引下,对于地热能产业来讲,必须同时兼顾到国家对于地下水资源保护这种大的历史趋势。具体落实到地热能技术层面上,邵亥冰说,“对于开采地热水不回灌的这种行为,从长远来看是没有生命力的。”
作为长期在德国国家实验室从事环保科研工作的邵亥冰来讲,他熟知德国地下水取水是一项非常严格的审批手续。他介绍,如果某个深部地热田想长期从地下水中取水,而不进行回灌措施,事实上这样的项目基本在德国是不会长期存在的。“环境保护组织和地方地下水保护法律法规是非常严格的。”
在德国开发地热供暖项目,需要通过严格细化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准入条件来实现。德国的地热企业在项目勘探阶段,需要向矿业主管部门申请探矿许可证。勘探成功以后,需要进一步向矿业部门和所在地市政当局申请采矿权。
邵亥冰说,德国地热田的开发分属于两个不同性质的情况。其中第一个行政许可是关于提取热量,提取热量的部分实际上是指从地下采多少热。第二部分是提取水的部分,对于地下深层地热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其主要的利用形式是通过开采地下水来实现,也就是说地下水是地热能的一个物质载体。
水热型地热发展路线图明晰
“在当前德国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框架下,地下水的开采事实上唯一可行的技术路线就是获得一个净零采水权。”邵亥冰进一步说,“净零采水权就是说,你可以按照一定的流量开采深部地热水,这个开采量既不能危害到周边居民的饮用水源,也不能造成任何相关的地质灾害。与此同时,开采出来的地热水还要100%完全回灌到地下热储中去。”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对水热型地热技术发展做出明确路径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取热不耗水、完全等量同层回灌”或“密封式、无干扰井下换热”技术,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土壤、岩层和水体的干扰,确保地下水水量不减少、水位不下降、水质不降低,避免对地下水资源和环境造成损害。
邵亥冰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地热行业部分从业人员在思想观念上还存在一种误区,即“开发利用地热肯定要消耗水”。他认为,从长远的发展角度看,消耗型的地热开发技术路线是不可持续的。
“在地热资源当中,只有热能部分是可再生的,对于地下水这种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将来会越来越严格。”邵亥冰认为,只有做到对地下水资源的零消耗,做到只取热不取水,水热型地热能才会拥有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文/代海雷)
受访者简介
邵亥冰,男,1983年生,理学博士。现任德国亥姆霍兹环境研究中心(国家实验室)终身研究员(Staff Scientist),国际学术期刊Geothermal Energy主编(SCI 收录)。历任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访问学者,中科院广州能源所客座教授。
邵博士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利用数值模拟的技术手段,尝试探索和解决在地热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科学和工程问题。近年来主要开展了(1)地源热泵系统运行全过程模拟仿真;(2)深部地埋管开采地热能的标定与参数优化;(3)水热型地热田中井筒-裂隙-多孔储层三耦合数值模型的开发等工作。
近年来邵博士主持并承担了德国联邦教研部(BMBF)科研基金2项(ANGUS II, 批准号03ET6122B;EasyQuart,批准号03EGB0016C),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1项(批准号41628203)。出版英文教学讲义1部(施普林格出版社,ISBN:978-3-319-45055-1),共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50篇,H因子19 。
责任编辑: 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