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发现共有7家企业的8个车型不符合生产一致性要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新能源乘用车
2家企业的2个车型产品不符合相应要求,涉及30分钟最高车速、前排座椅安全带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二、新能源客车
4家企业的4个车型产品不符合相应要求,涉及说明书、整备质量、座椅面料燃烧速度、整车铭牌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三、新能源专用车
2家企业的2个车型产品不符合相应要求,涉及驾驶室两侧喷涂的字样高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整备质量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以上检查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的车型具体情况见附件。
对上述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生产一致性要求的车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及《公告》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附件:检查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
2021年9月23日
责任编辑: 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