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5 09:46:16 中国经济导报
从云南省发展改革委6月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后,云南省通过两次降价,目前在已公示降价文件的23个省份中,云南降价幅度排全国第一,电价水平也处于全国最低。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综合处处长郭金华介绍,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作出了统一安排部署。据此,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335号),出台了第一批降价措施,要求从2019年7月1日起,将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电价空间8.8亿元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6分。
5月29日,按照国家的降价口径和要求,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19〕454号),出台了第二批降价措施,要求从2019年7月1日起,将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8.7分。同时,为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加快发展,对省级农业专业化产业园区执行一般工商业的农产品加工用电,暂按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50%执行,直到2025年底。
两次降价后,云南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累计降低0.133元,降幅达到21.89%,超额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设定的降价目标,按目前电量计算,每年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6.2亿元。目前目录电价为:不满1千伏、1-10千伏、35千伏三个电压等级的价格分别为0.4745元/千瓦时、0.4645元/千瓦时、0.4545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