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1 11:19:55 摩尔光伏
近日,晶澳科技(002459.SZ)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签署《多晶硅购销框架合作协议》,东海晶澳于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向江苏中能采购颗粒硅,预计总采购量约14.58万吨,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具体数量和价格以每月达成的《合同确认单》为准。
今年以来,晶澳科技已经签约多个多晶硅料采购协议以保障其硅料供应。
4月28日,晶澳科技发布公告称,晶澳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特能源”)签订《战略合作买卖协议书》,达成战略合作,东海晶澳及其所属集团公司下其他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至2026年12月期间向新特能源及其下属公司采购原生多晶硅18.1万吨,产品单价以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以签订的当期合同执行确认单为准。
4月21日,晶澳科技发布《关于签订多晶硅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称,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充分保障原材料供应,在上述采购合同基础上,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东海晶澳”)与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亚洲硅业”)于2021年4月20日签订了《多晶硅购销长单合同之补充协议》,追加多晶硅料采购数量、延长供货期间。按照已签署的《多晶硅购销长单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东海晶澳于2020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向亚洲硅业采购多晶硅料,预计总采购量约7.5万吨,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具体数量和价格以每月达成的采购订单/合同为准。
2020年8月24日,晶澳科技与亚洲硅业签署《多晶硅购销长单合同》,东海晶澳于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间向亚洲硅业采购多晶硅料,预计总采购量约1.98万吨。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多晶硅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多晶硅采购框架合作协议
●协议金额: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向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颗粒硅,预计总采购量约14.58万吨,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具体数量和价格以每月达成的《合同确认单》为准。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的盈利能力。
●风险提示:
1、本协议采购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协议签署概况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晶澳”)与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能”)于2021年5月27日签署《多晶硅购销框架合作协议》,东海晶澳于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向江苏中能采购颗粒硅,预计总采购量约14.58万吨,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具体数量和价格以每月达成的《合同确认单》为准。
公司与江苏中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市场价格估算,预计上述协议合同总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本次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天石
注册资本:954,112.38344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07日
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66号
经营范围:研究、生产销售硅材料、硅锭、硅片;与光伏产业有关的工程咨询、项目开发;危险化学品[盐酸、二氯硅烷、三氯硅烷、四氯化硅、氢(压缩的)、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硅粉(非晶形的)、硅烷]的生产;处置、利用四氯化硅废液(HW34)10万吨/年;销售自产产品。
主要股东情况:协鑫光伏电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4.163%,富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5.837%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中能的资产总额为278.78亿元,净资产为153.92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52亿元。
江苏中能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产品及数量
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甲方向乙方采购颗粒硅,预计总采购量约14.58万吨。
3、定价原则
产品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依据市场行情协商确认产品价格。具体数量和价格以每月达成的《合同确认单》为准。
4、结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可用于抵扣合同价款),并根据《合同确认单》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5、交货条件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以双方当月签订的《合同确认单》为准。
6、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及《合同确认单》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
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对协议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协议的目的,市场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的盈利能力。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采购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六、备查文件
《多晶硅购销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