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2 10:23:32 新华网 作者: 李黔渝
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6月28日发布,新修订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结合贵州十年来治理赤水河的经验、赤水河保护中存在的“顽瘴痼疾”和新出现的治理问题,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李明德介绍,《条例》中如赤水河“禁止一切捕捞行为”;赤水河流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在赤水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采砂、开矿活动”;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煤矿、砂石厂(场)、取土场等多项规定严于上位法。
赤水河流经云、贵、川三省,是长江重要水源补给河流,也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过生态治理,赤水河水质近年来发生根本性好转,总体水质稳定在Ⅱ类水。
据了解,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同时审议并通过各自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自7月1日起同步实施,开启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