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3 09:29:02 灵动核心市场研究
湖北中长期规划显示,10年间55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处理能力将达4.72万吨/日,总投资达284亿左右。规划目标:全省预计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总处理量的比重)达到70%以上;到2030年,达到80%以上。
河北省 2020年有42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20项民心工程,2021年22座新规划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要全部开工,其中建成5座。
浙江省 “十四五”期间计划垃圾焚烧发电新增装机容量25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35万千瓦。浙江省中长期规划中,;到2020年,全省垃圾焚烧处理能力需求达到8.28万吨/日,较目前5.68万吨/日的设计能力,缺口为2.60万吨/日;到2030年,全省垃圾焚烧处理能力需求达到8.60万吨/日。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布局规划(2019-2035年),目标2020年前,新建、扩建14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新增1.345万吨/日;2020-2025年,新建3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新增1.31万吨/日。
青海省 《青海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9-2025年)》,2个地级市和6个自治州规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个,设计规模共5200吨/日。
河南省 《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202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在3.2万吨/日以上,总装机规模约60万千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为40%以上。到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在8.4万吨/日左右,总装机规模约160万千瓦,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例达70%左右。
山东省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新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要一律选择焚烧(发电)处理技术。到2020年底,山东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其中,中东部经济发达城市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力争达到70%以上!
山西省 山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显示,到2020年,山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拟核准新建规模360兆瓦,累计装机规模471兆瓦;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9200吨/日,累计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3750吨/日。全省垃圾焚烧发电占垃圾总处理能力的63%,绝大多数地级市的垃圾焚烧发电占比超过50%。到2030年,山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拟核准新建规模176.5兆瓦,累计装机规模647.5兆瓦;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6800吨/日,累计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0550吨/日。全省垃圾焚烧发电占垃圾总处理能力的81%,所有地级市的垃圾焚烧发电占比超过50%。
四川省 《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显示,2018-2020年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2个、扩建8个,2021—2030年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个、扩建12个,总规模5.265万吨/日,规划总投资估算约为238亿元。到2030年累计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0个,日处理生活垃圾7.105万吨,约占生活垃圾无害化总处理能力的80%,覆盖21市(州)、154个县(市、区),除甘孜、阿坝、凉山地区以外,其余市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县城全覆盖。
湖南省 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专项规划, 2020 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量占无害化处理量的 40%,其中设市城市的占比达 50%以上;到 2030 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量占无害化处理量的 70%。远景展望至 2035 年,力争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量占无害化处理量的 75%以上。
云南省 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到2020 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46%,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50%以上。到2030 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60%以上,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70%以上,并争取早日实现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规划期内,投资估算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25.24 亿元。其中:规划近期(到2020 年底)项目总投资约47.84 亿元,规划远期(到2030 年底)项目总投资约77.40 亿元。
安徽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2020年新(扩)建项目35个,总规模为25250吨/日;远期新(扩)建项目30个,总规模为18500吨/日,规划到2030年,在安徽省新(扩)建焚烧发电厂65座。030年全省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技术进一步提高,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福建省,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近期2018-2020;远期2020-2030。规划目标:到2020年,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率平均可达74%;到2030年,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率平均可达100%。
贵州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重点提出,基本构建全省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为主、其它利用为辅、填埋处置保底”的格局。2020-2025年,新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14座、规模0.89万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规模达到3.2万吨/日;2026-2030年,新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10座、规模0.45万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规模达到3.65万吨/日。
海南省 随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成运营,近期(2020-2025)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将达到12500吨/日,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占比达到95%;远期(2024-2030)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将达到17350吨/日,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占比达到100%。结合海南省行政区划特点,规划在全省扩建、新建9个跨区域服务的大中型垃圾焚烧处理基地。
陕西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专项规划主要阐述了2020年至2030年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发展布局、保障措施。发展目标:2020 年前,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应处理量的36.7%;2021-2025年,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应处理量的 59.6%;2026-2030 年,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应处理量的 68%。
江西省赣州市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专项规划目标为至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乡村为80%,至203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达到100%。
广东梅州市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公示显示,本次规划范围为梅州市市域,总面积约15876平方公里。包括两区一市五县,即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规划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预期性目标值3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目标值35%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市达到80%。到2030年底,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预期性目标值4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目标值40%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实现全市全覆盖 。
广西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专项规划重点目标,2020-2025年,在各设区市城区和部分生活垃圾处理需求较大的县基本形成区域共享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模式,在部分符合条件的县试点发展垃圾气化发电项目。至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规模约90万千瓦,日处理能力达到3.8万吨,占无害化处理能力的85%以上。基本形成以焚烧发电为主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2026-2030年,进一步满足各设区市城区和部分县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需求,推动垃圾气化发电覆盖偏远县域。至2030年,全区生活垃圾发电总装机规模约135万千瓦,日处理能力达到5.7万吨,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95%以上。形成较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服务均等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专项规划,到2020年底,新疆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量达到7.73亿千瓦时/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61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占生活垃圾总产量比重为42.37%,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体系初步建立。规划项目:预计目标到2020年自治区规划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7座(其中3座核准在建,新规划建成4座),2020~2030年规划建成10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江苏省 根据 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019-2021年,江苏省将新(改、扩)建垃圾焚烧厂32座,项目建成后,预计可新增焚烧处理能力2.7万吨/日,总投入资金188.5亿元,到2021年底,全省共有垃圾焚烧厂60座,焚烧处理设计能力7.9万吨/日,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达到80%以上。 2022-2030年,江苏省将新(改、扩)建垃圾焚烧厂39座,项目建成后,预计可新增焚烧处理能力4.5万吨/日,总投入资金约286.9亿元,到2030年底,江苏省共有垃圾焚烧厂68座,焚烧处理设计能力12.4万吨/日,江苏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