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8 09:45:03 中国新闻网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当地时间17日,日本福冈地方法院驳回了民众要求取消川内核电站1、2号机组设置许可的诉求。
报道称,原告为10个都县的33人。原告方面指出川内核电站面临着阿苏(熊本县)等5个破火山口喷发的危险。他们认为,根据当前的知识,难以准确预测火山喷发时间与规模。
原告方称,以预测为前提的火山指南并不合理,过低评估了喷发的可能性及影响,要求日本中央政府取消设置许可。而日本中央政府则主张火山指南基于最新知识,是合理的,设置许可手续无误。
对此,福冈地方法院判决称,川内核电站周边发生破坏性极强的火山喷发的可能性不大,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审查标准“并非不合理”。据报道,这是日本有关新安全标准下的核电站设置许可合法性的首例司法判断。
据悉,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2014年9月出具“审查书”认定川内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符合新监管标准。川内1号机组于2015年8月重启,是受福岛核事故影响停运的商业核电站中最早重启的机组。2号机组于同年10月重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