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7 13:35:43 都市时报
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反映的3个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办公室向云南省移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其中3个问题的整改,涉及昆明市磷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磷矿石堆存及破碎均为露天作业、云南省胜威化工有限公司物料及磷石膏堆场防扬散、云南浩坤磷化公司水池围堰不闭合等问题。
按照整改情况,昆明市磷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环境评估,设置地下监测井,完善厂区雨水、洗矿废水系统等整改工作。2020年6月24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企业于2020年7月16日主动提交了《昆明市磷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企业关停的申请》,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同意给予关停,并督促企业完成“两断三清”。关停后,企业将原料堆场的所有原料外售清运完毕,环境安全风险基本消除。
针对云南省胜威化工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企业行政处罚,罚款共计人民币47.25万元。企业对原矿堆场、磷石膏渣场采取了“三防”措施,扬尘、淋溶水、渗滤液得到有效管控。建立完善了厂区雨水收集循环系统,雨污分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企业在厂区建立了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并建立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生活污水全部得到有效收集。
云南浩坤磷化公司针对循环水池围堰不闭合,仍存在污水直接进入雨水管道外泄隐患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已将循环水池未闭合的部位用砖和混凝土进行封堵。同时,企业增强了环境保护意识,在厂区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消除类似的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