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5 09:17:11 中国新闻网 作者: 阮煜琳
中国生态环境部1月14日发布《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要求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指导意见》的编制工作历时一年多,从2019年11月开始启动,组织11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分别针对六个重点专题开展研究,广泛吸纳地方研究成果,今天终于以今年生态环境部‘一号文件’的形式正式公布”,中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14日在北京对记者说。
据介绍,《指导意见》分为四个部分,共涉及18项具体制度,分别侧重明确职责、优化方式、完善机制、规范行为。
曹立平说,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建立执法事项目录、完善履职责任制度,强化现场检查计划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责任要求,统筹和规范针对企业的现场检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同时,从创新执法机构自身工作制度的角度,着力于优化执法方式,统筹解决执法力量薄弱与任务繁重之间的突出矛盾。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正面清单制度,配合非现场监管方式的加强规范,切实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精准投放执法资源,在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同时提高对违法问题的发现率。通过区域交叉检查和专案查办制度,集中调取精干执法资源,确保重点任务和重点案件办理的高效完成。
《指导意见》要求,2021年6月底前,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实施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
“《指导意见》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对执法制度进行了系统和优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14日在北京对记者说,中共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部在环境执法上创立了很多执法手段和方法,此次《指导意见》对其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归纳,提出了18项具体制度,形成一个系统的整体,使环境执法没有空白不留死角,达到明确责任、统筹资源、完善机制、提高效能、约束执法机关及其人员行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