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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 中国电力市场建设路径及市场运行关键问题

2020-12-30 16:35:04   来源:   浏览:185 评论(0

2020-12-30 09:40:04 中国电力   作者: 马莉   范孟华   曲昊源  

1研究背景

随着发用电计划的全面放开、现货市场试点加速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面临计划与市场长期并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电力安全风险增加、市场主体多元化及利益矛盾加剧等多重挑战,需要在建设模式、实施路径等方面多方统筹。为此,本文按照中发9号文明确的“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和目标任务,结合新形势和新要求,在已有市场建设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优化完善电力市场机制设计的关键机制和措施建议,为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2论文所解决的问题及意义

本文分近期和中远期2个阶段设计中国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的演化路径和各阶段模式,并针对计划与市场衔接、省间与省内的衔接、中长期与现货衔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辅助服务和容量市场、价格机制等关键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和策略建议,为中国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提供技术参考。

3论文重点内容

从建设路径来看,中国电力市场建设需要统筹市场边界条件的变化,分阶段逐步推进省间和省内市场的融合,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近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包含省间、省内市场,省间和省内市场分别进行申报,省间交易结果作为省内市场的边界条件;跨省区交易逐步实现规范统一运作,形成完整的省间市场;省内市场健全中长期交易机制,在完善现货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并逐步建立容量成本回收机制。中远期,随着电价交叉补贴妥善解决、省间交易壁垒逐步打开,通过交易机制耦合,可逐步形成省间和省内市场“统一申报、联合出清”模式,并随着融合程度的加深进一步过渡到“统一申报、统一出清”模式;进一步丰富辅助服务、容量市场、输电权、金融衍生品等交易品种,探索更大范围内的辅助服务资源共享和互济,构建交易品种完备的市场体系;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用户侧全面参与现货电力市场,扩大需求侧资源、虚拟电厂、储能等新兴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的范围。

图1  近期省间及省内市场交易品种

近期电力市场建设需要重点围绕市场空间(计划与市场)、市场层级(省间与省内)、交易时序(中长期与现货)、市场主体(新能源)、交易品种(辅助服务、容量机制)、价格机制等问题进行设计。

在计划与市场衔接方面,一是推动优先发电按照“保量保价”“保量竞价”等方式做好与优先购电和市场交易的衔接,可按照优先购电规模匹配优先发电并执行“保量保价”政策,富余优发部分,通过中长期交易按市场化方式实现优先发电;如优先发电不满足优先购电,由本省常规电源按等比例保障原则补充。二是加快构建合理的不平衡资金疏导机制,由优发优购匹配产生的不平衡资金,纳入电价调整机制;由市场运行产生的不平衡资金,按照公平公开原则,在市场建设方案中明确分摊机制。三是加快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优先安排低价电和省外来电等优先发电规模,用于稳定交叉补贴来源;明确各类用户所承担的交叉补贴责任,单列电价交叉补贴标准,由“暗补”变为“明补”;同时,建立政策性交叉补贴定期清算机制,按年或按监管周期进行清算。

在省间与省内市场衔接方面,需要在交易时序、偏差处理、安全校核及阻塞管理等方面做好统筹衔。中长期层面,省间交易先于省内交易开展;现货交易中,首先省内形成预平衡,再开展省间日前现货。省间中长期交易物理执行,省间交易结果作为省内交易的边界。实际运行与合同约定产生的偏差,根据成因和影响范围,分别按照省间、省内市场规则处理。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国调(及分调)、省调按调管范围负责输电线路的阻塞管理与安全校核。

图2  省间与省内衔接示意图

在中长期与现货市场衔接方面,中长期交易在现货市场的交割方式主要包括物理交割和金融交割2种,物理交割模式适用于灵活性调节电源占比较高、电网阻塞较少、发用电市场发育成熟的省;金融交割模式适用于灵活性调节电源占比较高、电网阻塞较少、发用电市场发育成熟的省。考虑到省间交易以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与跨省区送受电计划、实现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为主要目标,建议省间中长期交易采用物理交割方式,通过省间现货市场进行偏差处理。借鉴国外经验,中长期交易曲线的确定方式可采用市场主体协商确定、自愿选择典型曲线组合等多种形式。

在新能源参与市场的机制设计方面,一是做好新能源消纳市场机制与计划手段衔接,合理确定新能源保障收购利用小时,超出部分进入市场;进一步优化存量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管理,逐渐改为“价补分离、总额管控”模式。二是加强交易机制创新,建立适应新能源出力间歇性的市场化机制,例如省间中长期打捆交易机制、鼓励新能源申报日前发电预测曲线参与现货市场、构建新能源与需求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蓄冷式空调、蓄热式电采暖等的市场化交易机制。三是通过新能源与常规电源之间的发电权自愿替代或优先替代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提升消纳积极性。四是结合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机制,促进新能源大范围消纳。

论文还讨论了辅助服务交易机制、常规火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等问题。

4研究结论

我国电力市场宜以省间、省内市场“统一市场、两级运作”起步、中远期逐步推动省间、省内市场“统一申报、联合出清”“统一申报、统一出清”,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过渡。近期市场可按照“固化优购、匹配优发”的方式实现计划与市场衔接;加强省间、省内市场统筹,省间交易结果作为省内市场的边界条件;合理选择中长期合同在现货市场中的交割方式,推进带结算曲线的中长期电力交易;合理确定新能源保障收购利用小时,超出部分进入市场,建立适应新能源出力特性的市场化机制;辅助服务以省内为主开展,逐步推动调峰与电能量市场的融合;在市场过渡期建立容量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容量市场机制,保障发电容量充裕度;加快构建反映各类电力商品价值的完整价格信号,加强市场力监测监管。


文章关键词: 研究 | 中国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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